域外观察|欧盟签署《欧洲数字权利和原则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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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主席、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主席签署了《欧洲数字权利和原则宣言》(以下称《宣言》)。《宣言》由欧盟委员会于今年1月提出,体现了欧盟对安全、安全和可持续的数字化转型的承诺,该转型以人为本,符合欧盟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权利。《宣言》反映了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共同政治承诺,有利于实现2030年数字罗盘的目标。未来,欧委会将进一步监测《宣言》的具体效果。《宣言》的具体内容如下:
考虑到:
欧盟是一个“价值联盟”,如《欧洲联盟条约》第2条所载,建立在尊重人的尊严、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和人权,包括少数群体的权利的基础上。此外,根据《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欧盟是建立在人类尊严、自由、平等和团结等不可分割的普遍价值之上的。《宪章》还特别重申了各成员国共同承担的国际义务所产生的权利。
数字化变革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提高生活质量、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提供了重大机遇。
数字化转型也给我们的民主社会、经济和个人带来了挑战。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欧盟是时候阐明其适用于线下的价值观和基本权利应如何应用于数字化环境。数字化转型不应导致权利的倒退。线下非法的东西,线上也是非法的。本宣言不妨碍“线下政策”,例如在线下获得关键公共服务。
欧洲议会多次呼吁建立道德原则,指导欧盟的数字化转型方法,并确保完全遵守数据保护、隐私权、非歧视和性别平等等基本权利,以及消费者保护、技术和网络中立、可信度和包容性等原则。它还呼吁加强保护数字环境中用户的权利,以及工人的权利和断网权。
在《关于电子政务的塔林宣言》和《关于数字社会和基于价值的数字政府的柏林宣言》等先前倡议的基础上,成员国通过《里斯本宣言——有目的的数字民主》呼吁建立以数字单一市场为核心的数字转型模式,加强数字生态系统的人文层面。成员国呼吁建立数字转型模式,确保技术有助于满足采取气候行动和保护环境的需要。
欧盟的数字转型愿景将人置于中心,赋予个人权利并促进企业创新。《关于“2030年数字十年政策计划”的决定》基于四个基本要点(数字技能、数字基础设施、企业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制定了具体的数字目标。欧盟的社会和经济数字化转型方式尤其包括以开放的方式实现数字主权、尊重基本权利、法治和民主、包容、可及性、平等、可持续性、复原力、安全、改善生活质量、提供服务以及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愿望。它应该为欧盟充满活力、资源高效、公平的经济和社会做出贡献。
本宣言阐明了共同的政治意图和承诺,并回顾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最相关的权利。《宣言》还应指导决策者反思其数字化转型愿景:将人置于数字化转型的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数字教育、技能培训、公平和公正的工作条件以及获得在线数字公共服务,支持团结和包容;重申在与算法和人工智能系统互动以及在公平的数字环境中自由选择的重要性;促进对数字公共空间的参与;特别是针对儿童和年轻人,加强数字环境中的安全、保障和赋权,同时确保隐私和个人对数据的控制;促进可持续发展。本宣言各章节应构成一个整体参考框架,不应孤立地加以阅读。
本宣言还应作为企业和其他相关行为体在开发和部署新技术时的参考点。在这方面,促进研究和创新非常重要,因此还应特别关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
应在充分尊重法治、有效补救和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数字社会和经济的民主运作。本宣言不影响为使权利相协调而对权利行使的合法限制,也不影响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必要和适当的限制。
《宣言》以欧盟主要法律,特别是《欧洲联盟条约》、《欧洲联盟运作条约》、《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以及欧洲联盟次要法律和欧洲联盟法院判例法为基础,还以欧洲社会权利支柱为基础并对其进行补充。《宣言》具有声明性,因此不影响法律规则的内容或其适用。
欧盟应在与其他国际组织和第三国的关系中推广《宣言》,包括在其贸易关系中反映这些权利和原则,并引导国际伙伴以这些原则为基础实现数字化转型,将人民及其普遍人权置于世界的中心。值得注意的是,《宣言》应作为国际组织开展活动的参考,例如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推动和落实《宣言》是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完全符合欧盟法律的共同政治承诺和责任。委员会将定期向议会和理事会报告所取得的进展。成员国和委员会在合作时应考虑到本宣言中规定的数字原则和权利,以实现关于“2030年数字十年政策计划”的决定中规定的总体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推动数字化转型的欧洲方式,以人为本,以欧洲价值观和欧盟基本权利为基础,重申普遍人权,并使所有个人、企业和整个社会受益。因此,我们宣布:
第一章:将人置于数字化转型的中心
1.在欧盟,人处于数字化转型的中心。技术应该服务于并造福于所有生活在欧盟的人,使他们能够在完全安全和尊重其基本权利的情况下追求自己的愿望。我们承诺:
a.加强数字化转型的民主框架,使所有人受益,改善所有生活在欧盟的人的生活;
b.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欧盟的价值观和欧盟法律认可的个人权利在线上和线下都得到尊重;
c.培养和确保所有公共和私人行为者在数字环境中采取负责任和勤勉的行动;
d.积极推动这一数字化转型的愿景,也包括在我们的国际关系中。
第二章:团结包容
2.技术应该用来团结人们,而不是分裂人们。数字化转型应该有助于欧盟建立一个公平、包容的社会和经济。我们承诺:
a.确保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部署和使用尊重基本权利,使其能够行使,并促进团结和包容;
b.实现不让任何人掉队的数字化转型。应惠及所有人,实现性别平衡,特别是包括老年人、农村居民、残疾人,或被边缘化、弱势或被剥夺权利的人以及代表他们的人。还应促进文化和语言多样性;
c.制定适当的框架,使所有受益于数字化转型的市场参与者为所有生活在欧盟的人的利益承担其社会责任,对公共产品、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成本做出公平和适当的贡献。
连接
3.欧盟各地的每个人都应该能够获得负担得起的高速数字连接。我们承诺:
a.确保欧盟任何地方的所有人,包括低收入人群,都能获得高质量的互联网连接;
b.保护和促进一个中立和开放的互联网,内容、服务和应用程序不会被无理地屏蔽或降级。
数字教育、培训和技能
4.每个人都有权接受教育、培训和终身学习,并应能够获得所有基本和高级数字技能。我们承诺:
a.促进高质量的数字教育和培训,包括弥合数字性别鸿沟;
b.支持所有学习者和教师获得和分享必要的数字技能和能力,包括媒体素养和批判性思维,以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和民主进程的努力;
c.促进和支持为所有教育和培训机构配备数字连接、基础设施和工具的努力;
d.通过技能提升和再技能培训,让每个人都有可能适应工作数字化带来的变化。
公平公正的工作条件
5.人人有权在数字环境中享有与在实际工作场所一样的公平、公正、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条件和适当保护,无论其就业状况、方式或期限如何。
6.工会和雇主组织在数字化转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定义公平和公正的工作条件方面,包括在工作中使用数字工具方面。我们承诺:
a.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数字环境中脱离工作与生活平衡的保障措施,并从中受益;
b.确保在工作环境中,数字工具不会以任何方式危及工人的身心健康;
c.确保尊重工人在数字环境中的基本权利,包括隐私权、结社权、集体谈判权和行动权,以及免受非法和不正当监视的保护;
d.确保在工作场所使用人工智能是透明的,遵循基于风险的方法,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维持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e.尤其要确保在影响工人的重要决策中保证人类的监督,并确保工人通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与人工智能系统进行交互。
在线数字公共服务
7.在欧盟,每个人都应该在网上获得关键的公共服务。在访问和使用数字公共服务时,没有人会被要求提供不必要的数据。我们承诺:
a.确保居住在欧盟的人们有可能使用可访问、自愿、安全和可信的数字身份,从而获得广泛的在线服务;
b.确保公共部门信息的广泛获取和再利用;
c.促进和支持在整个欧盟范围内无缝、安全和互操作地获取旨在有效满足人们需求的数字公共服务,包括数字健康和护理服务,特别是获取电子健康记录。
第三章:选择自由
与算法和人工智能系统的交互
8.人工智能应该是人类的工具,最终目的是增进人类福祉。
9.每个人都应该有权从算法和人工智能系统的优势中受益,包括在数字环境中做出自己的知情选择,同时保护自己的健康、安全和基本权利免受风险和损害。我们承诺:
a. 在人工智能系统的整个开发、部署和使用过程中,促进以人为本、值得信赖和合乎道德的人工智能系统。
b.确保在使用算法和人工智能方面有足够的透明度,并确保人们有能力使用它们,并在与它们互动时获得信息。
c.确保算法系统基于足够的数据集,以避免歧视,并使人们能够监督影响人们的所有结果。
d.确保人工智能等技术不被用来抢夺人们的选择,例如,在健康、教育、就业和其他方面。
e.提供保障措施并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促进可信的标准,以确保人工智能和数字系统在任何时候都是安全的,并在使用时充分尊重基本权利。
f.采取措施,确保人工智能的研究尊重最高的道德标准和相关的欧盟法律。
公平的数字环境
10.每个人都应该能够基于客观、透明、容易获取和可靠的信息,有效和自由地选择使用哪些在线服务。
11.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在数字环境中实现公平竞争和创新,包括中小企业。我们承诺:
a.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确保安全可靠的数字环境,在数字单一市场中,基本权利得到保护,用户权利和消费者保护得到保障,平台、特别是大型参与者和看门人的责任得到明确界定;
b.促进互操作性、透明度、开放技术和标准,以进一步加强对技术的信任以及消费者自主和知情选择的能力。
第四章:数字公共空间的参与
12.每个人都应享有值得信赖、多样化和多语言的数字环境。获得多样化的内容有助于以不歧视的方式进行多元化的公共辩论和有效地参与民主。
13.人人有权在数字环境中享有言论和信息自由,以及集会和结社自由。
14.每个人都应该能够获得关于谁拥有或控制他们正在使用的媒体服务的信息。
15.网络平台,尤其是大型网络平台,应该支持网络自由民主辩论。鉴于其服务在塑造公众舆论和话语方面的作用,大型在线平台应减轻其服务的运作和使用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与虚假信息有关的风险,并保护言论自由。我们承诺
a.继续维护网上的所有基本权利,特别是言论和信息自由,包括媒体自由和多元化;
b.支持开发和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以促进人们的参与和民主参与;
c.在充分尊重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和信息自由权的情况下,采取相称的措施处理所有形式的非法内容,而不制定任何普遍的监督义务或审查制度;
d.创造一个数字环境,保护人们免受虚假信息和信息操纵以及其他形式的有害内容,包括骚扰和基于性别的暴力;
e.支持有效获取反映欧盟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数字内容;
f.赋予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并限制利用弱点和偏见,即通过有针对性的广告。
第五章:安全、保障和授权
一个受保护、安全、可靠的数字环境
16.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使用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这些技术、产品和服务在设计上是安全的、可靠的,所处理的信息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真实性。我们承诺:
a.采取进一步措施促进产品的可追溯性,确保只有安全和符合欧盟法律的产品才能在数字单一市场上提供;
b.保护人民、企业和公共机构的利益,防止网络安全风险和网络犯罪,包括数据泄露和身份盗窃或篡改,包括对投放到单一市场的联网产品的网络安全要求;
c.打击那些试图在欧盟范围内破坏网上安全和数字环境的完整性,或通过数字手段促进暴力和仇恨的人,并追究其责任。
隐私和个人对数据的控制
17.人人都有隐私权和保护个人数据的权利。后一项权利包括个人控制如何使用其个人数据以及与谁共享这些数据。
18.每个人都有权对其通信和电子设备上的信息保密,不受非法在线监视、非法无处不在的跟踪或拦截措施的影响。
19.每个人都应该能够决定他们的数字遗产,并决定在他们死后如何处理他们的个人账户和与他们有关的信息。我们承诺:
a.确保每个人都能有效控制其个人和非个人数据,符合欧盟数据保护规则和相关欧盟法律;
b.有效地确保个人有可能根据可携权在不同的数字服务之间轻松转移其个人和非个人数据;
c.有效保护通信免受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
d.禁止非法身份查验和非法保留活动记录。
在数字环境中保护和增强儿童和青年的权能
20.儿童和年轻人应该有能力在数字环境中做出安全和知情的选择,并表达他们的创造力。
21.适合年龄的材料和服务应改善儿童和青少年在数字环境中的体验、福祉和参与。
22.应特别注意保护儿童和青年免受通过数字技术实施或通过数字技术为其提供便利的一切犯罪的权利。我们承诺:
a.为所有儿童和年轻人提供机会,使他们获得必要的技能和能力,包括媒体素养和批判性思维,以便积极、安全地驾驭和参与数字环境,并做出明智的选择;
b.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在适合其年龄和安全的数字环境中获得积极的体验;
c.保护所有儿童和青年免受网上有害和非法内容、剥削、操纵和滥用的侵害,防止数字空间被用于犯罪或为犯罪提供便利;
d.保护所有儿童和青年不受非法跟踪、分析和锁定,特别是出于商业目的;
e.让儿童和年轻人参与与他们有关的数字政策的制定。
第六章:可持续发展
23.为避免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使用、维修、回收和处置方式应减轻其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并避免过早过时。
24.每个人都应该能够获得关于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影响和能源消耗、可修复性和寿命的准确、易懂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做出负责任的选择。我们承诺:
a.支持开发和使用对环境和社会负面影响最小的可持续数字技术;
b.鼓励可持续的消费者选择和商业模式,在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全球价值链中促进可持续和负责任的企业行为,包括打击强迫劳动;
c.促进对环境和气候有积极影响的创新数字技术的开发、部署和积极使用,以加速绿色转型;
d.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性标准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