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眼防近期门诊就诊、住院小贴士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医院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聚集及交叉感染风险,方便广大患者及家属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顺利就诊,现将我院最新门诊就诊、入院流程、住院陪护等“小贴士”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一、即日起,我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制,只接受预约患者,入院就诊时需出示健康云上可验证的本市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各位患者先预约后就诊,分时就诊,减少院内滞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我院就诊预约方式如下:
1、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微信公众号(扫二维码直接预约)
2、随申办APP(扫二维码直接预约)
3、互联网总医院(扫二维码直接预约)
4、申康医联网(扫二维码直接预约)
5、院内预约:自助机预约、诊间预约
二、按照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三、我院已全面支持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患者可选择我院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复诊。互联网医院可提供线上开处方及配送药品到家等服务。
互联网医院二维码
(扫二维码直接进入)
注:互联网医院医保患者仅支持本人实时医保或居民医保(患者需绑定电子医保卡并进行实名认证),不支持大病医保、儿童医保等特殊类型医保;自费患者无限制。
四、目前康定路院区及虹桥路院区周六、周日门诊的挂号时间均延长至16:30。双休日是我院门诊就诊高峰时间,请广大患者错峰就诊。
入院须知
1、所有人员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佩戴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入院前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本市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云可验证)、行程码、健康码、身份证/医保卡,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
2、如您有14天外地旅居史,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可通过“行程码”查询。如故意隐瞒实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健康码(随申码)、行程码快速查询方式如下:
随申码微信小程序
随申码支付宝小程序
随申办 市民云
行程卡微信小程序
3、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4、我院没有开设发热门诊,具有以下情况者请直接前往附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①体温≥37.3℃的患者;
②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入沪人员;
③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
5、我院实行单通道通行,请根据指引方向出入。
6、请患者及家属在院期间保持社交距离,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住院陪护须知
1、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入院时必须持本市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后,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擅离病房,有特殊原因请向病区护士请假报备。
2、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如特殊情况需要陪护,病房实行一床一固定陪护。陪护人员须携带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本市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入院陪护。
3、住院期间,严禁在病区闲逛、到病房探视等行为,倡导电话、视频等多形式探视,请相互告知。
4、我院设置“物品待接收点”,位于虹桥路1440号门卫处,开放时间为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6:00。请在需要转交的物品外包装上标注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和联系电话,并与入口登记人员做好交接。
5、陪护人员来院需做好自我防护,请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
温馨提示
坚持“防疫三件套”
坚持佩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
注意个人卫生
牢记“防护五还要”
口罩还要戴
社交距离还要留
咳嗽喷嚏还要遮
双手还要经常洗
窗户还要尽量开
(图源:上海疾控)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牢记“防护四锦囊”:接种疫苗、会戴口罩、清洁双手、一米距离,一起构建完整“健康拼图”。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党委宣传办
新媒体工作室 资料提供:医护科教办
编辑:宣传办
排版 /视觉:眼防君
审校:张丹琪、梅莉莉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上海市眼科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
国家眼部疾病临床研究中心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380号 / 虹桥路1440号
联系电话:021-6271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