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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温检在守护

温州检察 2021-04-27


小花

真该严厉打击这些黑心商家,我“吃土”一个月,攒钱买的名牌却是山寨货,你说我是不是要“吐血”!?温检君,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不? 


温检君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侵犯知识产权罪



  近年来,为进一步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温州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作了很多努力。


今天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一起来看看温州检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如何行动?这一波操作值得点赞!


1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工作


  温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牢牢把握从严打击和产权保护政策界限,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加强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的打击力度。2015年至2018年3月,温州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1件108人,提起公诉320件528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164件27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43件69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71件134人,侵犯著作权罪41件45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件2人。




2

“三检合一”检察监督机制,创新办案模式


  温州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模式,龙湾、乐清检察院设立了专人办理制度,并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办案组,以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诉案件统一办理的“三检合一”检察监督模式。此外,龙湾检察院在温州浙南科技城等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服务联络点”,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制。



3

创新检律互动和侦诉协同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温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诉前引导侦查工作,积极探索退回补充侦查机制,以退查说理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指明侦查方向,及时补充新的证据,完善证据体系。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注重听取知识产权方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提升指控犯罪的质量和效果。比如龙湾区检察院办理的丁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就是通过强化检律互动和侦诉协同机制,在获取关键证据后,及时指导侦查机关通过外围取证、补强证人证言,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指控了犯罪。



4

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提供对策建议


  针对近年来我市侵权假冒类案件多发态势,温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预测预警预防职能,通过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开展专题调研、编写侵权案件典型案例、法制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为企业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对策、建议,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生态环境,助推温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此外,检察干警撰写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问题研究》《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特点及问题探讨——以温州市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实践为视角》等4篇论文在温州市第一届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征文活动中获奖。



5

发挥刑事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震慑作用,多个案例获奖


  龙湾区检察院办理的陶某某等人假冒“ ”“ ”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为“201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龙湾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施耐德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程太某等人假冒“  ”注册商标案,入选2017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龙湾区检察院办理的丁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2017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知识产权。


图文丨京津

编辑丨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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