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挂牌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检警关系
丨构建检务公开新平台,打造阳光检务新机制丨
vol.31
8月10日,瑞安市检察院在瑞安市公安局挂牌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这是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作出在刑事侦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部署后,温州地区在公安机关设立的首家检察官办公室。宣章良检察长、王小甫局长共同为办公室揭牌,市公安局政委周立鹏主持仪式。
揭牌仪式
据了解,早在2017年2月,瑞安市检察院就在全省率先探索派驻检察工作站工作,在鲍田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运行1年来,提出办案瑕疵、不规范问题的意见建议60余次,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0余件,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此次检察官办公室设在瑞安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意在贯彻全省“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积极顺应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检警协同大控方格局建设。设立后,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在重大专项行动决策中的会商、对接,共同商定执法办案尺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检察机关也可提前介入,参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的研究指导。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有效强化了检察官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也有助于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王小甫局长就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协作配合,提高打击犯罪成效提了三点意见
1、要正视问题,在实践中提升执法成效;
2、要着眼改革,在共识中增进良性互动;
3、要加强沟通,在双赢中固化协作成果。
宣章良检察长表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是我省打造深化法律监督浙江检察品牌的一个创新举措,他对如何更好运作检察官办公室提出了四点意见:
检察官要虚心向公安干警学习作风、纪律和侦查业务,多渠道、多种类开展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类案指导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检察办案队伍。
来源丨瑞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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