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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丨温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830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

——习近平总书记


  今天上午,温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陈文彬进行专题授课。



  会上,陈文彬主任详细解读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两项法规”精神。《规定》和《办法》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授课中,陈文彬主任充分发挥其精通政策、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特点,结合具体事例,逐项讲解如何正确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查核结果处理、其他相关要求等方面展开了详细的讲述。



  “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学深学透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对待,规范填写,如实按时高质量完成填报工作。”陈文彬主任强调。




  通过培训,全体与会检察干部充分认识到报告个人事项的重要性,掌握了填报方法,提高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文字 | 章 洁

图片 | 叶光敏

编辑 | 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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