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手记|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们【849期】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坚守“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聚焦“奏好主旋律、做好领路人、当好点灯人”,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为路径, 积极探索具有温州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涓涓细流,汇聚成呵护未成年人的海洋。每一份付出,都是一个温暖的故事。而直击心灵的瞬间,就是你我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共鸣。为充分展现温州未检人的“暖心”,现推出“未检手记”专栏,在字里行间感悟温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那一份“真情”。
壹
我是一名未检老兵。自2012年入职以来,我就一直奋战在未检一线。环顾全市检察机关,像我这样长期坚守未检岗位的男性检察官已不多见。但正是这样的坚守,让我对未检工作有了更为深刻更为清晰的认知。
未检工作不同于其它检察业务工作,需要倾注更多的呵护和关爱。而其中的酸甜苦辣,有时也让我不断回味。细细品来,我也收获着成长。
贰
小王是一名年仅17岁的少年。因涉嫌诈骗被逮捕,但其始终不肯认罪。由于其父母远在贵州,每次讯问都无法到场,我们只能指派合适成年人到场。但无论我们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小王如实供述,小王始终无动于衷。后来,我们将此情况告诉了他的父母。当小王看到父亲风尘仆仆地赶来,终于忍不住——“爸,对不起!”父子俩看着彼此,眼泪止不住地流。在父亲的劝说下,小王的抵触情绪也缓和了下来,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
当时的场景仍不时在我脑海浮现。在这个案例中,我感知到,很多时候亲情是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好的催化剂。他们的一声问候、一句安慰,往往能击中他们内心的最柔软处。而这也是我所体会到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应当存在的意义。小王的父亲在孩子犯了很大错误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千里迢迢地赶来帮助我们教育和感化小王,在我看来小王父亲是个合格的父亲。自小王案件后,尽心尽力地寻找法定代理人成为我办理每个未检案件的必备步骤,只为更好地教育和挽救提供一份更大的可能。
叁
良好的心理疏导也是解开涉罪未成年人心结的一剂良方。16岁的姑娘小张因多次盗窃而被移送审查起诉,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张平时并不缺钱,盗窃只是心情郁闷却无法诉说导致的后果。而10岁的小佟因被猥亵产生了心理阴影,原本无比开朗的她自此变得郁郁寡欢。为此,我们尝试联系专业心理老师对小张和小彤进行心理疏导,以期解开小张和小彤的心结。慢慢地,小张和小彤有了改变,她们变得愿意与人沟通了。这是一个向好的趋势。而这,也让我对心理疏导起初的“不屑”变得有所期待。像小张和小彤这样的孩子,她们根本没有意识甚至很多时候没有能力去处理心理问题。对于这些孩子,充分发掘并利用我们所能提供的资源优势,为她们提供心理救助,应是我们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的应有之义。如今,碰到小张和小彤一样的孩子,我总会努力去协调沟通,尽力为她们争取哪怕只是多一次的心理疏导机会。
肆
还有个案件,同样让我印象深刻。小马因涉嫌盗窃而被提请逮捕。粗看案件,我觉得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件。在依法讯问后,根据法律程序还须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我有点敷衍地让律师传真一份书面意见。但律师在书面意见中指出,小马登记出生年月为农历,涉案时可能未满十六周岁。这一意见让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我在讯问中恰恰忽视了核对小马年龄登记的农阳历问题这一关键要素。于是,我开始重新讯问并采纳律师意见,小马作出存疑不捕决定。最终,公安机关也查清小马出生年月登记确实为农历而对其予以撤案。
可能很多人会说,小马应该感谢这位律师。其实,更应该感谢律师的是我。正是他的细致和严谨,让我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弥补我办案中所忽视的漏洞和风险。也正是这一案件,让我在今后的办案中更加重视律师意见,也更加注重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落实做细,这是一名未检人必须具备的业务素养。
伍
诸如以上的感悟,其实还有很多很多。在一个个鲜活的未检案件办理中,如何当好涉罪未成年人的“引路人”、被害未成年人的“贴心人”,我依然还在路上。但一颗初心,我始终在坚守——孩子,我愿为你做力所能及的所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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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杨统旭
1、未检手记|我想做一棵大树,为你们遮风挡雨,也播撒法治的种子【8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