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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药店经营规范吗?鹿城检察院首次诉前磋商会议告诉你答案!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温州检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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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经营场所不能饲养宠物狗的……”


“你们的计算机系统显示2020年2月24日至29日有处方药销售记录15条,怎么只有一条记录有相应的处方凭证?”

“这几类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生产者信息等相关凭证,请出示下。”



      3月上旬,为配合疫情防控的统一行动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非常时期的用药安全,鹿城区检察院在开展防疫用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办案组对辖区内各处的共计16家药店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


药店有效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但经营存在多处违法行为


  巡查发现,绝大部分药店均能有效落实疫情期间防控措施,包括严格执行对顾客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的规定,对体温异常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每日定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并做好记录,营业人员均佩戴口罩;在营业场所内贴告示,告知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但检察官也发现了各家药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这宠物狗是你们养的吗?”走进市区某便利药店,检察官就看到一只宠物狗在货架周围随意走动,该药店电脑系统显示某时间段该药店销售的阿奇霉素片、阿莫西林等单轨制处方药无相应的处方凭证,店内10余种非处方药放置在贴有“处方药”标识的专柜内……这些情形均已构成违法行为。



  检察官还发现,除了在药品销售方面存在处方药销售不规范、未保存处方或复印件等违法情形外,同时还发现在销售保健食品方面也处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销售保健食品未“索证索票”等问题。这些药品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鹿检首用诉前磋商 

高效处理16家药店违法经营行为




  3月24日,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对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提出的要求,鹿城区检察院联系并邀请区市监局,召开“药品安全暨保健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诉前磋商会议”。会议过程中,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代表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相关巡查情况,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和问题清单,并现场播放了部分执法记录视频,详尽呈现了存在的违法情形。随后,参会双方充分发表并交换了意见,市监局对检察院提出的依法履职查处问题和开展行业整治规范市场的建议表示认可和采纳,表示将尽快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和检察院继续以磋商会议等形式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共同维护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





知识链接:
  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是检察机关为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力争把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司法最佳状态,而开展的一项新的机制探索。对于行政机关违法情节轻微等情形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适合采用诉前磋商这样的“柔性”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小贴士:

  如果您身边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拨打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热线:12309。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监督相关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共同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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