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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进行时|庄丽燕:“要把事情做到群众的心窝子里”

温州检察 2021-04-28

第1098

★ 开栏语 ★


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实抓细抓落实最关键。在新起点上谋划检察事业新格局,温州检察将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瞄定目标、奋勇争先,以实干担当扛起职责使命,为温州续写新时代创新史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推出“奋斗进行时”专栏,集中展现温州检察机关奋战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积极作为。




“你们最近的生活怎么样?”“还挺好的,谢谢庄检察官啊!”这一幕是相隔千里之间的温暖问候,自今年6月以来,几乎每个月初都在发生着。手机微信的一头是乐清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庄丽燕,另一头则是她牵挂的司法救助的一位远在江西鄱阳的受害人家属。



而这样的事例,对庄丽燕来说,是习以为常的自然流露。自2013年转岗控申工作后,从起初的不理解、抵触,到慢慢地熟悉、沉浸其中,个中的辛酸,她体会过,带来的喜悦,她更是发自内心。她说,“控申工作是一门与人打交道的‘艺术’。要把事情做到群众的心窝子里,暖了他们,更暖了自己。”




“尽己所能,

为群众真正地干点实事”


谈起刚接触控申工作时的感触,庄丽燕脱口而出一句,“疲于应付。”源源不断的举报信访件、信访接待室川流不息的来访人、甚至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的信访人,让她一度对自己的工作价值产生了怀疑。


好在,一件小事改变了她对控申工作的看法。


外来务工人员唐某认为法院经办人在审理其工伤案件过程中偏袒用工单位,存在枉法裁判行为。庄丽燕和同事对该控告事项进行细致地初核后,认为控告失实,考虑到控告人的工作性质,她们和唐某约定到其租住处进行答复。


到了约定地点,她们才发现,唐某的租住处除了一张床之外,竟然无法同时容纳两个人,更不要说摊开来做答复笔录了。无奈之下,大家拼凑了几张凳子,坐在冷风嗖嗖的过道里开始了长达四个多小时的答复和释法说理。过程很艰难,唐某很固执,一直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唐某还是坚持己见……


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院里,同事们早已下班,庄丽燕觉得又冷又饿,但更心冷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对工作的挫败感和沮丧感。正在这个时候,手机里收到一条短信,正是唐某发来的,“您好,非常感谢你们的到来,我从你们身上学到了不少知识,你们的到来给我解除了心结,谢谢!”


原来,对于答复说理,唐某还是听进去了。简短的几个字,让庄丽燕开始意识到控申工作努力的目标和意义。


工作的“甜头”,也在此刻慢慢发芽。此后,庄丽燕陆陆续续解决了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的信访人主动送来了锦旗,有的信访人自发到电视台、报社要为她宣传宣传,还有的信访人在案件化解之后,则养成了碰到法律问题先问问“小庄”的习惯。


“我信访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约我谈的人,就凭着这一点我也要息访。”一位老信访人简单的话语,让庄丽燕依旧记忆犹新。正是赋之以心地诚恳和真挚,让信访人心中的“疙瘩”逐渐化解,也让庄丽燕更真切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既然是跟人打交道,那么就要想人之所想,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就要及时沟通,让群众明白怎么做才是对的;就要尽己所能,为群众真正地干点实事。






“我们多做一点,群众少跑一点”



工作久了,感悟也渐深,思考越发深重。


“如何让群众更加方便?也更好地促进矛盾化解呢?”庄丽燕在工作之余,也在不断地总结和改进。


2018年,在院领导和上级院的支持下,她着手打造“一站式”矛盾化解平台——庄丽燕工作室,通过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调解队伍,对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集中一个平台,能化解的尽量化解。


成效,在实践中得以显现。在朱某某信访案中,她邀请省、市院控申人员开展三级院联合接访;在邵某某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中,她邀请律师、乡镇干部、村干部等,共同到申诉人所在乡镇开展公开答复;在何某、石某某等多起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中,她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安机关一起介入答复;在林某某、陈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她邀请人大代表、司法所一同参与公开调解会……一系列案件在她的用心用情下,都取得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良好化解目标。由于化解效果良好,一起案例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我们多做一点,群众就可以少跑一点”,这样的信念,庄丽燕始终如一地在坚守着。


在对小友社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庄丽燕创新救助方式和方法,带领同事们首次尝试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联合最高检、云南省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云南怒江州检察院四级联动开展救助金异地发放,使远在云南怒江州偏远地区的救助申请人小友社免了舟车劳顿和高昂的交通费用就领取到了司法救助金,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救助申请人深切的司法人文关怀。该案不仅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而且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日报进行了刊登。






“将监督意识贯穿于工作始终”



控申工作是庄丽燕与群众“打交道”的日常,而监督主责主业,更是她贯穿始终的工作指引。


我们翻阅她的工作细节,就能更全面地读懂一个检察官庄丽燕。她曾开先河,对两起分别在乐清法院和鹿城法院判决、应进行数罪并罚而未并罚的刑事申诉案件,跨区域向鹿城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获得鹿城法院改判;也曾多次赴外地,为被他人冒名的刑事申诉人进行调查取证,为其洗清了背了多年的“黑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她带领科室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6件,其中通过提请抗诉成功改判案件1件;通过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成功改判案件4件。由于办案效果良好,其中一起案件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此外,针对2019年初发现的律师阻权问题,她还积极开展阻碍律师诉讼权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通过一一走访乐清20家律师事务所、与律师面对面进行会谈、向律师发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反映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控告或申诉指南》的形式,收集律师对我市司法机关存在的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向公安机关发送书面纠正意见的形式,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纠正违法,成功办理19起阻碍律师会见权案件。


“贵院在实施法律监督时,立案及时,监督效果立竿见影,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一封律师的感谢信,就是对庄丽燕工作最好的概括。


勤勉务实、真诚相待,工作中的庄丽燕有着检察官的严谨,也带着“知心朋友”的温暖。而付出,也带来了收获——全省首届检察机关接访员业务竞赛一等奖、全省第二届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


“其实,我也只是做了一点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庄丽燕说,从检初心一如来时路。

文字:岳思轩 张露剑

排版: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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