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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农田保有一份纯净的“绿色”

温州检察 2023-02-09

第1425期



开栏语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要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聚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现推出“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栏,还原检察官办案的细节故事,更好传递温州检察的司法温情。



摆放整齐的农业废弃物,防雨、防水、防渗薄膜也已设置到位……近日,再次走进某农业废弃物回收点,乐清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再走远点,一处农田旁,“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标语清晰可见。


改变,在细节处体现。而这一切的变化,始于2021年8月乐清市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回收桶整改前


农业生产,往往伴随着一些农业废弃物的产生。然而,这些废弃物的管理,在大多数眼里多是“因事小而不为”。但这些农业废弃物处置不当会对人畜安全和水土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经综合研判,乐清市检察院决定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随机走访、实地勘查、调查问卷……检察官用脚步丈量实情,对乐清全市乡镇(街道)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进行详实调查。走访中,检察官发现,部分地区存在废弃的农药瓶、农药袋散落在田间地头、灌溉沟渠和杂草丛中,废农膜倾倒、弃留在农田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从田间地头,延伸经营单位,通过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检察官还发现部分农药经营单位未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及回收台账、购销记录不规范等,回收站(点)普遍存在未具备“防风、防雨、防渗”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条件等问题。


农膜整改前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当地农民普遍缺乏环保意识,且农业废弃物回收义务主体没有很好履行主体责任。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凝聚合力、协作推进,真正让农业废弃物管理规范有效运行。”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乐清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暨检察建议集中公开宣告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农业、环保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听证团,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农药经营单位、回收点代表、处置公司参与。



会上通报了农业废弃物回收治理调查情况,针对行政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以及解决问题症结关键等问题进行了会商解决。同时,该院在会上当场向13家相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而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规范建设站点。相关行政机关统一定制危险废物标识牌、农药废弃物管理制度和周知卡,更新发放农废回收桶50余个。乐清全市29个农废回收站(点)均完成按危废规范建设,独立设置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短信、村社公告等方式宣传22000余次,并在各乡镇、村的重要地点设立农废回收价格牌、回收点信息牌50个。   


 ——强化日常巡查。相关乡镇街道对所属镇街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约谈回收点负责人,督促规范回收工作。及时清理农田存在的农废,并加强巡查和监督。



回收点整改后

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机制,更有利于长效推进。在前期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相关行政机关又专门制定《关于废农膜随意倾倒或弃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改善农田随意倾倒或弃留废农膜等乱象。


农膜整改后


“原来堆放在露天的农业废弃物已全部清理。任何人购买农药,我都会把卖出的农药信息登记起来……”近日,检察官对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一位农药经营者的积极改变就是对整改成效最好的注解。




 来源:张露剑 卢敏 郑佩娜

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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