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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两会·守望者 | 以“初心”的执着守望正义

温州检察 2023-02-10


【迎两会·守望者


为迎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展示温州检察榜样力量。温州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迎两会·守望者”栏目,讲述温州检察优秀办案团队、优秀个人的故事。


今天一起来听2021年全省优秀办案团队、温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命案办案组讲述:以“初心”的执着守望正义——


以“初心”的执着守望正义

讲述者:温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袁娜

温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命案办案组


我是温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命案办案组检察官助理袁娜。我们办案组负责办理温州市检察院受理的故意杀人、抢劫等致人死亡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并对温州各基层检察院开展相关综合指导工作。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简单的一句话,凝练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守护。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命案更是关乎生死,牵涉的是几个人乃至几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对此,在办理命案过程中,我们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让公平正义落在履职办案各方面全过程。用心办理案件、用情传递温暖,我们履职尽责,以“初心”的执着守望正义。2021年,我们也有幸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创新机制 

用情传递司法温暖



在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中,尽量让伤痛消减、让悲剧止步,这是办案组审慎办理命案、传递司法温暖的用心履职和用情关怀。


王某某故意伤人案的办理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在一次提审的沟通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表达了自己想要弥补过错的意愿。然而,命案由于存在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往往十分激动。民事赔偿的达成,往往不是那么容易。


那么,如何更好传递犯罪嫌疑人的悔意,也让被害人家属的伤痛慢慢缓解?我们走进了被害人家中。由于被害人是家中的顶梁柱,其父母又年事已高,突然的不幸离去,让父母的养老面临着重重困境。在和被害人父母的交流中,老人家也说了目前养老的现实难题,言语中有对王某某的恨,也有着尽快释然的想法。


随后,办案检察官又多次会见王某某,了解其经济情况,评判其赔偿能力。王某某多年的逃亡,经济状况并不好。如何更好促成赔偿?我们规劝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穷尽财力,让自己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尽量降到最低。后王某某表示其尚有部分存款在女友处,且其哥哥经济条件尚可,可以联系其帮助赔偿。


曙光逐渐显现。后经多次组织协商,案子也达成了民事调解,老人家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由一案而延伸。我们发现,有部分被害人家属有民事调解意愿,且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赔偿意愿并积极筹备钱款,但却在起诉前无法达成最终调解和履行。症结在哪?又该如何破题?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提出赔偿承诺制度,即经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家庭财产状况、听取被害人意见等因素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签订赔偿承诺书,对犯罪嫌疑人先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积极尝试,实践总结。我们牵头起草了《温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办法》,将所有可以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纳入适用赔偿保证金的范围。该办法自2021年8月试行,目前已成为温州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配套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精准监督

用心践行主导责任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要发挥好主导责任。围绕“监督”主责,我们在命案中注重监督触角前伸后延,让公平正义贯穿刑事司法的每一个环节。


时间的镜头推进到2019年9月13日。那天正值中秋节,本是一派祥和团圆的景象。然而,一起故意杀人案打破了平静。犯罪嫌疑人在当众捅杀二人后,携刀逃离现场。当地老百姓一度陷入恐慌情绪。


对此,温州市县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在院领导的指示下,我们第一时间派员到案发现场,提前介入案件侦查,详实了解案件情况。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言,犯罪嫌疑人逃走时只带走了刀,并没有骑摩托车离开”“附近适合躲藏的只有当地的一座山,可以在围山追捕的同时,积极做家属工作配合劝投”……随后,我们结合前期调查掌握情况,与侦查机关展开案情协商。

 

思路明确,案件侦办迅速推进。一周后,犯罪嫌疑人就在家属的规劝下,主动从藏身的附近山林里下来投案自首。


聚焦案件焦点,我们继续做好提前预判,引导侦查机关取证,进一步夯实事实证据基础。同时,针对群众关注热点,注重做好舆论正确引导,消除疑虑。后案件得以高效精准办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主导责任的重要环节。目前,温州已实现全部命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提前介入。


在办实案件侦查、高效指控犯罪的基础上,也要切实维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还深入研究抗诉线索与抗源发现渠道,规范抗前报告、指导程序,健全抗诉案件办理机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


深化总结

用力提升办案质效



推进庭审实质化,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对于每一次出庭公诉,我们都认真对待、充分准备,通过庭前会议、审前预判、多媒体示证、申请“四类人员”出庭作证等多种方式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


2021年5月18日,李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开庭审理。该案系入户抢劫致二人死亡重大案件,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虽被告人认罪,但因没有现场目击证人,证明作案过程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需要以客观性证据来进行印证。


对此,我们运用多媒体示证,对案件事实、案件核心要素进行详细阐述,对可能有争议的证据采用“一证一质”的方式,主动申请现场勘验人员、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审三方的交叉询问,核实案件侦办情况等关键事实。庭审实质化的有效落实,让案件事实在法庭上一一还原,李某某等人也得到了法律的公正裁判。


李某某一案就是我们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正是实务办案的逐步累积,我们得以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案件庭审实质化课题研究工作,将实践经验转化成理论成果。


善思考、勤总结,这是提升办案质效的不二法宝。


在办理命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命案呈现出某些相似的特点,遂调阅2016年-2020年期间温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故意杀人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梳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撰写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剖析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方面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被司法行政部门采纳运用。


精准履职办案,用心司法温暖,勠力质效提升。春天再发出,奋进正当时。守望正义,我们初心一如来时路。





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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