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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温州检察 2023-02-09

第1512期



5月31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温州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

《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共同富裕、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具文汇报《决定》的精神和内容,形成共识,争取支持,并通过全员学习、专题研讨、制定实施方案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热潮。

会议指出<<<<

要提高认识,强化贯彻落实《决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到《决定》的出台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强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抓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到《决定》是扎实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化作为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法治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担当抓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到《决定》是补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短板的重要抓手,强化“奋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温州样板”的检察自觉,以示范的要求、样板的目标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

要把握要求,深入践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题。要学习贯彻“质量建设年”部署,结合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找准“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的切入点、落脚点,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大科学成果保护力度,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做到服务大局高质量;要主动衔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中心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以“三查融合”的思维和方法贯通“四大检察”,强化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监督,努力做到检察履职高质量;要增强规范办案、主动监督和能动履职等三方面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履职制约,努力做到能力建设高质量。

会议强调<<<<

要抓住契机,营造配合、理解、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宪法定位,依法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强化监督意见落实反馈的跟踪问效,协同相关单位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用足用好执法司法信息实时共享等机制,深入开展数字检察专项监督,着力打造数字检察好应用,有力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变革。要促进构建严密法律监督体系,推动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扎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文字:陈   峰  张露剑
图片:叶光敏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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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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