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相约,亮“典”纷呈!温州检察机关首届民法典宣传微课比赛来袭!
第1794期
在民法典实施二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1月18日下午,温州检察机关首届民法典宣传微课比赛隆重举行。温州检察机关两级院部分干警及群众代表观看比赛。
来自市县两级院的17名选手围绕省院“检民同行,‘典'亮生活”民法典宣传主题,结合案例用微课的形式讲述民法典回应高空抛物、民间借贷、居住权、个人信息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阐释民法典关于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形式更加接地气,让法治观念和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担任此次微课比赛的评委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吴忠烈,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瓯江特聘教授、副院长周湖勇,市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汪伦,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戴晓蒙,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金龙。选手讲授完毕后,评委分别从课程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等方面给选手进行评分。
开奖啦
一等奖
鹿城区检察院 郑程程
民法典充分立足经济发展现状,设立超级优先权,有利于打破动产浮动抵押权的垄断铁幕,保障交易安全,破除企业融资障碍,激发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将在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扩大国内国外双循环,破解企业融资难等方面持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等奖
苍南县检察院 董露
居住权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和谐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但司法实践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如何让这项制度更加完善,真正实现让大家“都挺好”,是我们法治工作者需要不断实践、探索的长期课题。
洞头区检察院 王璐瑶
诞生于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时代背景之下的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交出了时代答卷。民法典将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一道,为个人信息提供更合理的保护,为网络与信息法治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等奖
温州市检察院 翁若璟
“居者有其屋”是大部分人民的愿望,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的重要体现。通过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房子相关的新增内容,期望让大家更加了解民法典,善用民法典,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龙湾区检察院 刘景聚
如果担保合同无效,那担保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或许很多人都会觉得合同无效即无责,殊不知自己已经陷入了危机。相较于原《担保法》,《民法典》的立法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从保护债权人变成了平衡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利益。但是还是提醒大家,借贷有风险,担保需谨慎!
温州市检察院 殷贤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分工导致婚姻价值较之传统价值发生了颠覆性改变。随着男女地位平等化趋势,婚姻中财产矛盾突出。民法典诞生于14亿人拥有不同诉求的背景,通过衡平夫妻双方及父母权益,致力于平等保护各方诉求;通过衡平个人财产权益与社会稳定秩序,致力于守护婚姻的社会价值。
合影啦
比赛带来理性的思考,
比赛引发思维的碰撞,
比赛巩固深厚的友谊,
你们都是最棒的!
■ 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五个党组工作汇报 凝心聚力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