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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线丨泰顺检察:92名农户遭遇“假化肥”,检察官追赃挽损护农助农

温州检察 2024-03-19
第1871期


消费维权指南

“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了,今年消费维权活动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快来一起看看温州检察机关今年如何助力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消费者维权吧——





315诚信护航



“现在是春耕时节,大家一定要注意分辨,不要买到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如果真的遇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情况,也可以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近期,正值春耕时节,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老李(化名)所在的乡镇,为村民现场普法,讲解假冒伪劣农资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老李正是此前该院办理的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的被害人。




以次充好,“游商”坑农


王某某是一家化肥厂的老板,厂里主要生产各类有机肥,其中分为加菌的和不加菌的。2020年10月,好友李某某(另案处理)找到王某某订“货”,他要的是一款特殊的“化肥”——里面是不加菌的有机肥,而外包装却要印有“有效活菌数≥2亿/克”(每包重40公斤)的字样。


“这不是骗人吗?”已经售卖化肥许久的王某某深知以不加菌化肥冒充加菌化肥,提高价格售卖,会触犯法律,但在金钱的诱惑面前,王某某最终没能守住底线,“这也不一定会被查出来吧。”抱着一丝侥幸,王某某一共帮助李某某生产、包装67吨不加菌的有机肥,这些化肥被运往泰顺县进行销售。




组团忽悠,“低价”骗农


销售团队在到达泰顺县,充分研究农民的心理后,开始他们的忽悠套路。他们请农户吃饭,告知农户在泰顺某酒店有一个化肥展销会,届时会有“专家”传授农作物种植经验,如果多推荐其他农户到场还能获得优惠。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化肥展销会当天,共有100多名农户到场参会。


“我们公司采取的是直销模式,没有把钱花在广告上,就是为了给大家最大的优惠。今天展销会上购买,买三包还送一包,如果效果不满意,全额包退。”展销会现场,“专家”向农户们介绍了化肥的优势,声称其售卖的化肥用了土会松、庄稼作物长得好,对农作物没有损害,甚至在现场做起了小实验。在“专家”的“讲解”下,92名农户购买了化肥。




查明事实,检察护农


“买的化肥根本化不开。”“这和当时讲的完全不一样。”使用化肥后,农户们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侦查机关报案。2021年9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前期调查的涉案金额为14万余元,后期认定的仅仅为5万元,金额相差为何如此之大?”在仔细翻阅卷宗后,检察官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检察官发现该案涉及农户众多,且来自不同乡镇,化肥现场销售未开具相关票据,导致立案认定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期调查的金额存在较大偏差。


为最大限度保护农户利益,该院一方面引导、督促侦查机关再次对涉案村社进行走访,全面厘清被害农户名单;另一方面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向各被害农户逐一确认涉案金额并与王某某进行核对,确保涉案金额统计准确。最终,在检察官的努力下,王某某的犯罪事实被全部查清,该化肥共售出1211包,销售金额达145600元,被查获未销售的385包,货值为45430元,认定金额从最开始的5万元追加认定至14万余元。






实地走访




能动履职,合力助农


“对于农户来说,查清案件事实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为他们挽回损失。”“案件涉及到众多农户,其中还有一名71岁的老年人,决不能让他们因为案件造成经济上困难。”经过一番讨论,案件的下一步工作很快确定了下来。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王某某进行沟通,释法说理,督促王某某进行赔偿。同时及时安抚被害农户情绪,听取被害农户意见。在多番沟通下,王某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农户损失。


该案被害农户众多,且大部分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退赔工作一时难以顺利推进。但退赔工作涉及农户的切身利益,对于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助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为了将赔偿金顺利交到农户手中,检察官积极联系被害农户所在村居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采取人员分组和一对一打款的方式,短短7天,92名农户的赔偿金发放到位。


2022年6月,王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刑罚。案件办结后,该院充分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就案件反映出来的农资产品监管漏洞及时和有关部门沟通,并就下阶段如何构建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的协作配合机制达成初步共识,形成“行政+检察”的常态长效监管合力,共同保障农资安全。


2023年2月,该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护航春耕”专项监督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对县域内农资经销商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进销货台账,农资产品包装、质量等情况,并围绕农户关心的如何辨别真假农资,权益受损后如何维权等问题进行现场普法,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来源:泰顺检察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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