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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两项课题被最高检立项

温州检察 2024-03-19

2101


日前,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应用研究课题立项公告相继发布。其中,温州市检察院邱志丰、平阳县检察院娄艳龄和温州大学法学院周湖勇联合申报的《破产领域涉劳动报酬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研究》被立项为2023年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一般课题,温州市检察院邱志丰、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联合申报的《虚假公证数字检察监督研究》被立项为2023年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破产领域涉劳动报酬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研究》




 

课题类型: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一般课题


 

课题负责人:



邱志丰(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湖勇(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课题组成员:



娄艳龄(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柯宇航(温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汪银涛(温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陈文雅(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课题价值:



破产案件中涉劳动报酬虚假诉讼案件损害了劳动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该课题以破产领域的劳动报酬虚假诉讼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当前劳动报酬虚假诉讼机制的新变化、新特点,提出将劳动监督、劳动争议仲裁等新领域纳入检察监督范围,进而构建和完善破产企业劳动报酬虚假诉讼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三阶规制体系,为检察机关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涉劳动报酬虚假诉讼提供依据。




《虚假公证数字检察监督研究》




 

课题类型: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课题负责人:



邱志丰(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礼洪(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课题组成员:



陈文雅(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殷贤(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课题价值:



虚假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民事虚假诉讼的一种表现形式,不仅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债权,同时也损害了诉讼秩序和司法公正,影响社会诚信。课题组通过研究我国公证制度的特点及运行现状,结合法院、检察院履职情况,总结虚假公证产生的原因,以检察机关履职正当性为前提,提出检察机关要从虚假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个案检察监督入手,精准发现虚假公证行为的行为模式、问题症结和根源,分析执法司法活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探索以数字化手段对虚假公证开展类案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提出相应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下一步

温州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课题立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院领导领衔专题调研等课题研究机制,积极探索“专家工作室”“派驻硕博基地”等检校合作新模式,完善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育机制,努力构建“纵向一体、横向联动”大调研格局,力争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市域实践成果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来源:法律政策研究室文字:姚 龙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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