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检“枫”景】永嘉瓯北检察室:出让的土地上庄稼挖了又种,检察助企调解化干戈
# 开栏语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温州检察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坚持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情简介
被征收的土地上庄稼挖了又种,让企业施工方很苦恼,庄稼补偿也支付了好几次,严重阻扰了工程进度。
近日,永嘉县检察院瓯北检察室介入化解了这起纠纷。“非常感谢瓯北检察室对我们企业的大力帮助,让我们的工程能顺利进行。”日前,被帮助企业工地负责人虞某给经办检察官打来感谢电话。
70岁老人复垦出让土地索要钱财
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永嘉县人民政府征收某村集体所有土地,张某于2021年11月和永嘉县政府签署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获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666元,同时告知其不得再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后永嘉县政府将该土地出让给某公司。
因为征地结束后到土地出让期间,土地是闲置状态,很多村民都在自家原来的土地上种植庄稼,张某也种植了番薯等农作物。
2022年4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对该地块勘测、填方时,挖机压到了村民种植的作物,该公司额外给了当地村委会一笔钱补偿村民,但张某认为分到的数额较小,故心生不满。他趁着施工休整间隙多次复垦,以自家土地上的农作物被破坏为由,多次索要钱财,到现场吵闹、阻挠公司施工。
面对一位70岁老人无理又无止境地索要赔偿,施工企业万分无奈只得报警,因涉嫌犯罪,永嘉县公安局将张某移送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多次上门释法说理改变老人想法
案件受理后,经办检察官仔细阅读了公安移交的电子卷宗材料,对案件所涉的土地征收所有权人、征收和出让时间、矛盾争议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
初步分析案情后,经办检察官将接访窗口前移,主动来到征收地所在村,邀请公安民警、村干部、施工企业负责人、张某进行当面会谈。但第一次谈话,张某与企业并未谈拢。
经办检察官多次向张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其释明其诉求的不合理性,同时希望他以村集体利益为出发点,种植的一点小利比不上整个工程给村庄带来的巨大利益,向其客观地分析利弊,解答他心中的疑惑。
经过经办检察官耐心讲解分析,执拗的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向施工方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阻碍施工,并退出违法所得5000元,获得施工方谅解。
张某虽然实施多次敲诈勒索行为,但是数额较小,考虑到他年事已高,犯罪情节较轻,当地街道也出具了关于请求给张某从轻处理的报告。综合考虑,日前,永嘉县检察院对张某做不起诉处理。
“案结不意味着事了,需要将工作‘向前一步’。”2023年8月23日,瓯北检察室负责人周健丰一行对该企业进行回访,通过回访了解到,该工程正按照既定计划顺利进行,再无相关人员阻扰企业的正常施工。
“新时代‘枫桥经验’无论如何发展,依靠群众、保障民生的根基不变。”周健丰说,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期盼。检察官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深入群众,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在办案中讲明法理、讲清情理,促进当事人法结、心结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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