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检案例亮相省院新闻发布会|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9月1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举行主题为“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宣清松通报省检察院和省残联联合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潘敏佳、省残疾人维权指导中心主任何丽军回答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通报工作情况。
今天,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2020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先后部署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及“益心助残”提升行动,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上完善迭代。三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33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7件,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点位3586处。
全面关注特殊群体现实需求,助力迭代多维场景无障碍建设
从“硬环境”设施无障碍入手,并逐步向信息无障碍、社会服务无障碍等“软环境”方面拓展深化。一是推动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针对便民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盲道、电梯等重要点位的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开展重点监督,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护。二是推动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针对听障群众反映的无法拨打120医疗急救、119消防报警电话问题,杭州、宁波等地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技术升级,上线文字短信报警功能。三是推动完善无障碍社会服务。针对公共图书馆未配备盲文、有声读物,影响视障人士阅读体验问题,江山市、三门县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完成无障碍阅读设备改造和提升。
全力激活公益保护聚合效应,有效凝聚多元主体治理合力
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着力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同共治工作格局。一是合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杭州市检察院在调查取证、跟进监督过程中,“益心为公”志愿者、杭州市肢残人汽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提供协助,推动残疾人驾照体检政策有效落实。二是合力推动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东阳市检察院组织市残联、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同查勘沿江公园无障碍通道被固定围栏阻挡现场,研究会商,制定最优解决方案,推动全市7个公园升级改造无障碍智能闸机,高效解决特殊群体通行难题。三是合力形成整改落实全链条闭环。瑞安市检察院针对医疗康复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问题,牵头4个部门以及8家医疗机构召开协调推进会,严格落实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各阶段监管责任。四是合力构建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天台县检察院针对景区无障碍环境改造不足之处,与县残工委联合景区主管部门等8家单位,出台公益项目无障碍建设同步到位机制。
全链聚焦赛事无障碍环境提升,服务保障亚运盛会精彩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推动赛事场馆全方位适应性无障碍改造。杭州、温州、绍兴等多地检察机关联合地方残联、属地街道等部门深入排查,推动解决赛事场馆周边盲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和管护问题,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全观赛。二是推动高铁、机场等客运服务场所无障碍出行。省检察院指导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高铁车站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责任单位有效整改问题点位。同时,对3座机场航站楼和4座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排查,组织召开磋商会,推动解决“站内站外”无障碍环境设施衔接不畅等问题,服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三是推动赛事接待酒店无障碍客房配备提升。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对辖区内12家酒店开展检查,完善无障碍客房配备,为特殊群体提供更为舒适的人性化体验。
央视、中新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治报、杭州日报、今日浙江、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浙江之声、浙江发布、杭州之声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发布人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法治日报 吕佳慧
问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领域多、范围广,检察机关在推动这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检察机关有何具体举措深化落实?
答
从过去办案实践来看,遇到的问题困难主要有:一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由于系统性不够,规范性不强,造成强制性不足;二是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三是公众认知、社会参与度有待提升;四是部门、行业、区域之间创建无障碍环境不平衡。
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拓展:一是更加注重办理信息、服务无障碍类案件。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推动信息化与无障碍环境的深度融合,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深度应用于出行、居家生活、就业创业,便利特殊群体获取信息和服务,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要更加突出发挥公益诉讼的预防性功能。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将检察监督的视角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如无障碍环境建设设施缺失和不规范问题,要追根溯源,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上及早监督、预防风险,实现全程跟进,避免造成无障碍设施功能缺失或者返工浪费。三是要更加广泛凝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相应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和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认真听取各级残联组织、无障碍协会等部门的专业意见。在聚焦城市治理的同时,同样要注意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加系统、更加完整、更加协调。
问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了。法律对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残联在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律落实、配合检察机关无障碍公益诉讼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
残联组织作为“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群团组织,要重点抓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纳入各级残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把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为残联系统“八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宣讲。二是强化源头参与,配合省人大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地方配套实施办法,将法律原则和内容进一步转化为具体法规,完善保障措施。三是履行法定职责,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及时反映残疾人诉求,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建立残疾人体验促进督导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开展督导员培训,提高残疾人参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水平和能力,邀请无障碍促进会成员及残疾人代表参与无障碍建设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监督等活动;切实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残联所属服务机构要成为当地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窗口。四是配合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健全对口联系、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等机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凝聚监督合力。
■ 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鹿城、龙湾、瓯海、洞头等基层院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