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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告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应按期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认证范围
我省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工伤定期待遇人员和领取离休干部供养遗属人员参照离退休人员认证方法进行)。
二、
认证模式
递延式认证。
认证周期为12个月,即前后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如:2022年3月进行认证,下次认证最迟要在2023年2月再次完成认证)。
三、
认证方式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一种认证方式:
(一)网上认证▶通过电脑进行认证:海南省社保待遇领取资格统一认证管理平台(网址:http://218.77.183.78:5555),根据网页提示进行自助认证(上网计算机需配摄像头)。
▶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1.安装“海南一卡通”APP,注册后完成“人脸认证”操作;2.安装“掌上12333”APP,注册后通过“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操作完成认证;3.通过其他手机APP(如:微信、支付宝等)的“电子社保卡”入口,通过“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操作完成认证。
(二)临柜认证▶自助一体机认证:携带身份证就近前往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有“海南政务便民服务站”的场所或省内各农村信用社网点“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站”自助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机构认证: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或社区进行认证。
(三)境外认证国(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到当地中国驻国外使(领)馆通过“中国领事APP”完成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
(四)上门认证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由关系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五)数据比对认证通过公安、卫健、民航、交通等部门的有效数据比对,视为认证通过。
四、
结果处理
(一)未进行年度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离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
(二)死亡或判刑收监的离退休人员,其家属或单位应于7日内上报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98)12333
(0898)96377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编辑|符永斌
排版|义敏捷
审核|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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