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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分均需在标签中标注!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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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1年第77号)


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公布。现就《办法》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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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药闻、中国医药报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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