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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忍!
恐吓短信
人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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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罗某系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该院一审判决解除原告某开发商与被告罗某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罗某不用支付违约金8.7万余元。后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从2018年3月开始,罗某不分昼夜无间断上门围堵、恐吓法官及其80余岁母亲,并发送威胁性、侮辱性言语短信近160条,并捏造事实四处信访,损害法官名誉,影响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当地公安报警。
本事件中,因罗某系主动投案,遂减轻处罚。
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公然挑衅。当事人反映诉求时, 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不要肆意妄为,挑战法律权威和尊严。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梅列法院
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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