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不能忍!


这个事件,让我们从几张图片开始……

                                         恐吓短信

                                         人身威胁


7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一女子罗某因多次骚扰、威胁恐吓法官及其家人被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


事 件 回 放



当事人罗某系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该院一审判决解除原告某开发商与被告罗某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罗某不用支付违约金8.7万余元。后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罗某辩称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然而,二审维持判决后,罗某却因房价上涨,不愿承受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带来的后果。


从2018年3月开始,罗某不分昼夜无间断上门围堵、恐吓法官及其80余岁母亲,并发送威胁性、侮辱性言语短信近160条,并捏造事实四处信访,损害法官名誉,影响法官工作、生活。梅列法院法官遂向当地公安报警


7月24日,三明市梅列公安分局通过调取视频、查看监控、询问证人等方式查证后,以寻衅滋事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本事件中,因罗某系主动投案,遂减轻处罚。

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公然挑衅。当事人反映诉求时, 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不要肆意妄为,挑战法律权威和尊严。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梅列法院

编辑:吴凡



推荐阅读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



太嚣张!不能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