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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杨幂相关网络侵权案未宣判
北京互联网法院:杨幂诉詹某、张某两起案件于2019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目前未作出判决。
近日,有新浪微博用户带话题#杨幂网络侵权案胜诉#发文,称“杨幂告刘亦菲粉丝造谣一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詹某(注:应为被告)当庭向杨幂道歉……除此之外,侵犯杨幂名誉权、肖像权及刘空青一案等皆胜诉……”。该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9月29日,杨幂相关两起侵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杨幂网络侵权案胜诉#话题登上热搜榜。
事实上,这是两起案件。杨幂诉詹某、张某两起案件于2019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而杨幂诉彭祥翔(刘空青)名誉侵权案已于2019年4月终审审结。但有部分“大V”和网友由此关联认为“杨幂告刘亦菲粉丝(被告詹某)造谣胜诉了”。
部分网友误将两起案件当成一起。
今年4月宣判的彭案,相关判决书已公开。
彭祥翔向杨幂致歉,承认自己发表的《杨幂唐嫣争斗战》文章属于造谣。
今天(10月12日)中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杨幂相关案件作出回应,指出两起近日开庭的案件均未作出判决,全文如下:
近日,我院受理演员杨幂与詹某、张某等多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认为被告在微博中大量发布、转发虚假、贬损、诽谤性信息,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上述案件中,杨幂诉詹某、张某两起案件于2019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目前未作出判决,其余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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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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