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作者执行局 万优
10 月 11 日上午,喜提“红本本”的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智勤,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消息,配图却不是结婚照。咋回事?
原来,张智勤和爱人办理完结婚登记,正要离开时,看到一组熟悉的车牌号码。“甘A · ×××××,这不是被执行人汪某的车吗?!”
汪某曾与合伙人张某共同经营一间学生餐厅。后来,汪某将餐厅以 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向张某出具书面协议,约定向张某支付 29 万元,但只付了 20 万元,余款 9 万元久拖不付。张某提起诉讼,天门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张某的诉求。执行中,汪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冻结了汪某的银行账户,查封了其名下号牌为甘A · ×××××的车辆。由于汪某长期外出逃避执行,法院未扣押该车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张智勤一面与被执行人汪某周旋,一面电话请示领导对汪某及其车辆进行控制。接到张智勤的电话后,天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云红迅速安排 2 名执行干警与张智勤会合,将汪某及其车辆带回法院。在法院,执行法官对汪某予以训诫,严肃批评其长期躲避执行的行为,并向其强调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重后果。
汪某当场认错悔改,一次性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你会不会突然地出现,
在民政局大门前?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万优 |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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