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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空抛物最新意见:除了最高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我们还需要知道什么?

姜楠 人民法院报 2020-02-21

高空坠物被誉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空中炸弹”,尤其是近年来,高空抛坠物致人伤亡案件屡见报端。深圳5岁男童因被坠落玻璃砸中死亡后,群众的惶恐、愤怒情绪达到高潮,纷纷呼吁完善立法、抛物“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舆论热议、拍手称快。《意见》的16条规定,对法院工作提出三大要求:从严打击高空抛坠物犯罪、妥善划分抛坠物民事责任、积极发挥审判前导与延展作用。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附全文)

 

应该说,虽然没有创设新的法律规范,但这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了及时、权威的解读与梳理,明确传达了人民法院切实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的司法导向,和最大力度保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的决心。



最为引人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的,可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此前的司法实践中不乏此类案例,比如:


2017年5月18日,被告人李某在重庆市某小区21-5房屋喝酒,该房屋客厅阳台外是学校操场(落差三层)。18时许,李某因心情不好,将1个空啤酒瓶从阳台丢到楼下,酒瓶被砸碎后反弹至在操场锻炼的学生后背;后李某将磨砂圆柱形玻璃杯扔出,砸中被害人叶某某(男,13岁)头部,致其左顶骨粉碎性骨折,硬脑膜破损,脑组织部分坏死等,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后被告人李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意见》也重申,即使高空抛物行为没有造成具体伤亡,也可能因“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同样得到既往判例的佐证:


2016年9月7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广东广州某小区801房,将煤气罐、铁锤、曲线锯、戒纸刀等物随意扔向楼下,致停放在楼下的小型普通客车及小型轿车各1辆均被砸坏。经鉴定,上述车辆修复共需人民币7971元。后被告人李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同时,除了最为人厌恶的恶意抛物行为,对于“马大哈”“侥幸”心理,《意见》也给出了结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且看司法实践中的判例:


2016年4月15日,被告人樊某在山东省郓城县某小区22号楼楼顶施工时,为清理垃圾,在向楼下观察认为无人之后,将装有石膏块的白色编织袋从11楼楼顶抛下,砸中正在楼下清理楼墙瓷砖的李某头部,致使李某(殁年38岁)当场死亡。案发后,经小区开发商出面与被害人近亲属协商,樊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共计385000元。后被告人樊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我们在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一起“理想状态”下的案件侦破:2019年6月,河南平顶山小学学生10时许在校园中被落石砸中,12时学校报警后,警方发现落石方向只有一栋27层高层建筑。而后——



春华国际名都10号楼共27层,每层4户共有108户。民警兵分两路,对10号楼居住人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一边调取案发时段小区内装的所有监控视频资料,特别是高层东西两个电梯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由于案发时间出入电梯人员比较多,视频筛查难度非常大,直到21时30分,民警在电梯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一男子在案发时段在23层乘西电梯到达27层,过了一段时间后又从27层返回23层,该男子有重大嫌疑。


该案的及时破获,得益于三个要素:受害人果断报案、民警迅速出警、案发环境简单。而发生于18年前、被誉为“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的郝跃案,则没有这么幸运,砸中郝跃的烟灰缸,由人口密集的住宅区抛出,在缺乏有效监控、剥离指纹比对无效的情况下,最终未能找到加害人。

 

在更多未被媒体报道或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形中,则是相关人员没有报警。尤其是在抛坠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民众缺乏动力、在情感上也相对抵触启动刑事司法程序。


如此前被热议的抛物断电事件,河南焦作男子酒后从13楼向住宅小区内抛掷酒瓶,没有砸到人,物业根据线索找到作案男子后将其家断电30天,其妻不堪忍受报警求助,认为“也没造成啥后果”。物议纷杂中,有人叫好,也有人表示“处罚过重了”。但审读《意见》后,可以得知该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是《意见》值得高度肯定、高度称赞的原因:向各级法院、司法机关传达了清晰的司法政策,统一了法律争议;向民众、向潜在的加害人和被害人、向对高空抛坠物还轻慢视之的冷漠者、侥幸者明确宣告,有害、有罪、严惩、必罚。


法律的社会功能,除了惩罚,还在于指引机制,在于通过宏观的规则指引和微观的案件处理,为人们划定行为边界,提供合法的行为模式。在社会关切度高、民众呼声大、案件多发的情况下,《意见》的出台是对法律指引功能的生动诠释。

 

《意见》在民事案件处理方面上也传达出法律特有的温情与关怀。在此类纠纷的民事司法中,一直存在对抛物行为人查找难、承担补偿责任的居民范围过广的质疑,以“芜湖高空坠物致死人案”为例,法院最终判决81户133名被告每户补偿款4000余元,并排除15户不承担责任。

 

对此,《意见》特别明确,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积极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周边群众、技术专家等询问查证,加强与公安部门、基层组织等沟通协调,充分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要求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尤其是在查明事实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以最小程度法律代价最大效果“唤醒道德”。

 

此外《意见》中同时明确了推动诉源治理,强化与公安机关、基层组织联动、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救助等举措,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自身的准确定位:不回避责任、不大包大揽,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中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为解决高空抛物、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这是用司法智慧织就的严密法网,也是用司法温情织就的“民众头顶的安全网”,这是人民法院的无声承诺:打击、压缩高空抛坠物行为,还我们、还孩子们一片头顶的安全蓝天。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姜楠 | 图片来源网络 |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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