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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矿的他卖了套房子,被法院判刑七个月!啥情况?

家里有矿,却没钱还债?



“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日前,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当审判长敲响法槌,

一个持续了三年的执行案件,

有了阶段性的结果。


案件回顾


陈某在辽宁有一个开采、销售铁矿的公司,为了经营需要,他向潘某借了1756.2万元,却未及时归还。2016年年底,潘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及其妻子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判决,陈某与妻子一起偿还债务。
判决生效后,陈某在明知其尚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将其名下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处房产以1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并擅自将所得房款用于他用。2018年,温岭法院以陈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11月19日,在温岭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陈某之案就是作为拒执罪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大众发布。

那,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怎么办?除了曝光、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当事人,还可对当事人进行判刑。

拒执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在得知败诉时,即采取行动将有关的财产隐匿或挥霍,客观上造成“无履行能力”的状态。有些还鼓动家人、亲朋参与其中,以为这样就能规避执行,但这种行为同样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借了别人的钱
就要踏踏实实还!

来源:“温岭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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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义务,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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