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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不是个小公举!男贼入室盗窃用光主人一盒粉底......

男子光天化日擅闯民宅盗窃,

所盗之物也“非同凡响”,不但有菜刀、啤酒等日常物品,更是用光了房主的一盒粉底......

图文无关

“正晌没事我溜达,手头缺钱我偷你家!”


2019年11月份的一天,时年31岁的养殖场工人刘某正在休假,闲来无事的他正在厂区附近的村里溜达,由于最近家中开销大,刘某为拮据的生活犯了难。此时,他突然看到眼前有栋气派的小别墅,眼见大门上锁而四下无人,刘某起了贪念。

身大力不亏,随后他翻墙入院,

从院内找来铁斧轻松砸门进屋,

由于屋里装有监控,为了防止主人知晓,

刘某迅速砸毁了价值140元的监控探头。

然而,这座别墅实际上“外强中干”,

一顿翻箱倒柜后,

刘某仅偷到包括两把菜刀在内的887元财物。

 


或许是因为钱少郁闷,

刘某在偷完之后没有选择马上离开,

而是起开了屋内3罐总价17元的啤酒,

喝完之后不知道是酒劲上头,

还是眼前的梳妆台唤醒了他的“公主梦”,

刘某竟然化起了妆,

并且用光了主人价值290元的满盒粉底...


正在刘某对着镜子孤芳自赏时,

被盗房屋的主人突然回到家中,

由于刘某身强力壮再加上满脸诡异的浓妆

房主几个回合下来没有将其制服,

刘某趁机仓皇逃窜。


案发被抓才悔悟,积极赔偿获谅解


案发后房主一家迅速报警,

凭借着具有标示性的妆容

不久警方便循迹将其逮捕到案。

归案后的刘某懊悔不已,

其家人虽及时向房主赔偿1.5万元损失,

但无奈罪行已经犯下。


 

2020年7月,检方以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刘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但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且能够积极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愿意接受处罚,

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

荣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

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不管所盗之物价值几何,只要“伸手”就是触犯法律,哪怕危害不大甚至看似滑稽的小偷小摸,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荣成法院编辑: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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