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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 | 关于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发放有关事项的重要通知
因财务处制度要求,自本月开始,所有部门勤工助学劳动报酬需由资助中心统一汇总后,通过中国银行卡进行发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每月8号前请各部门岗位负责人提交勤工助学证明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生事务大厅1号窗口,如未在8号前提交,则延至下月发放。
2
纸质版证明表只需提交一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注意:
纸质表格需与电子版一致,且不能出现倒章、糊章、章不清晰等情况;电子版证明表请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qgzx448@126.com。
3
勤工助学证明表需按补助标准(见下6)分别注明每位同学的工作时长、补助金额以及部门合计总金额。
4
勤工助学证明表里需填写每位同学本人的中行卡号(注意卡号和姓名需要一一对应)。
5
资助管理中心将于每月9号汇总各部门勤工助学证明表,并报财务处,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通过中行卡下发补助,各部门负责人无需到事务大厅领取工资单。
6
补助标准:
每月工时小于32小时,按照实际工作时长x8元/小时进行计算
每月工时32—37小时 300元
每月工时37—40小时 320元
注:原则上每月工时不超过40小时,如确有超过40小时,则按照工时x8元/小时来计算
请各部门负责人进群,方便后期沟通
注:样表如下,请注意正确填写红圈部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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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丨徐 敏
审核丨巨嘉欣
指导教师丨梁鹿儿 夏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