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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检察微课堂】理财贪高利,亲人两行泪!火眼金睛识骗术,戳视频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近些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多发,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也致使集资参与人蒙受严重损失。


了解犯罪分子的套路,才能增强识别、防范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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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拿出完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证明公司合法、安全和可靠,以此打消投资人内心疑虑。而投资人往往只看到企业营业执照,就以为该公司有资质募集资金。


检察官释法


有公司营业执照不代表国家许可募集资金,从事金融业务需要单独的批准,必须具备金融业务资质才可以经办投资理财项目,投资理财时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者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这“两看”缺一不可。


案例二


为了迅速吸金,非法集资人一定会想方设法为公司及所谓理财产品造势,最主要的手段即是举办各种造势活动,例如产品推介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组织集体旅游、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以此招揽、利诱投资人投资理财,极具欺骗性。


检察官释法


规理财无需频繁造势,选择理财产品一定记住要“两不”: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蝇头小利的诱惑。“利”字旁边一把刀,天上不会掉馅儿饼。


案例三


非法集资人会想方设法套取投资人口袋里的钱。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投入会有可观收入,投资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往往会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检察官释法


非法集资宣传方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亲友之间“口口相传”,非法集资人往往利用投资人的亲友和地缘关系,怂恿和利诱其不断发展、拉入更多的人参与投资,真是既伤感情又伤钱。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的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应全面了解,多方咨询,“三思”而后行: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产品和市场行情,二思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绝不能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


案例四


随着时代的发展,非法集资人为了集资往往会制造许多新鲜的噱头,混淆视听,欺骗投资人参与非法集资。例如大量展示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打着“新型产品”、“新兴产业”等幌子进行产品推广。他们会尽可能地把“饼”画大,虚构未来前景,夸大预期收益,甚至创设一些流行词汇或新概念吸引眼球,诱惑公众进行投资。


检察官释法


高科技产业固然需要社会资本支持,但对相关领域毫无了解,就跑步入场一掷千金,非常容易落入“假科技真集资”的投资圈套。打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是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对于眼花缭乱的“高新技术”,广大群众一定要多方考证、细致判断。牢牢记住,无论企业名气多大,获得过多少荣誉,有多少高新技术支持,在没有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都不得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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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蔡东彬 伊晓彤 屈雅静 汪珮琳 邱波 申言 编辑: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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