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㉓陈芙蓉:用信仰、责任和担当为贵州检察争光添彩


陈芙蓉

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

如苔花绽放的黔检之花,用信仰、责任和担当为贵州检察争光添彩。



先进事迹简介


陈芙蓉,女,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4年来,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超时限,没有一件违法办案。


担任未检处处长期间,三个县区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位列全省第一,两个区院分别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7年4月,在全省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关押、集中捕诉、集中审理”办案模式,得到专家学者的点赞。


担任公诉一处处长期间,所在部门被安顺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个人曾2次荣获安顺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次获安顺市西秀区“三八红旗手”称号,1次被安顺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3年被安顺市委评为全市第三批专业技术人才;2014年被安顺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18年被省委政法委聘为案件评查专家;2019年被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聘为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编辑:史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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