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极致把案件办到最优,关键要做到这六个字!
➜ 下一步要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让检察长带头成为常态,而不是例外
➜ 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超过1.7万件,发放救助金额2.8亿余元
➜ 作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GDP”,“案-件比”的内核就是“责任”,要求检察官以“工匠精神”办好每一个案子
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进程中,有两个字始终占据最中心的位置,那就是——人民。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到“人民至上”,无不诠释着这个国家、这个政党与人民的心心相印,血脉相承。
“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在刚刚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对于检察工作而言,什么是“以人民为中心”?回顾检察实践,我们不难从其实实在在的行动、桩桩件件的故事中找到答案。
将心比心,付之行动 |
时间悄然流去,却总有一些日子让人深深铭记。2018年6月28日,一个原本平凡的夏日,却因一句话而变得不一样。这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对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工作提出新要求:群众来信要做到“件件有回复”。
一项“老大难”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回复”,谈何容易。据说,当“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传到控申检察官们的耳朵里时,不少人都发出了“不可能”的质疑:全国检察机关每年收到的群众来信有近百万件,而控申检察条线的所有人加起来不过一万多,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人员就更少了,做到“件件有回复”难度大。
“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2018年7月始,一场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为要求的检察行动在全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开展起来。
先是最高检第十检察厅,顶住压力,咬紧牙关,全厅所有人员都参与到群众来信答复办理工作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答复群众来信。
然后是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长带头办信作用,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且常抓不懈。
不止于“件件有回复”,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高检还给“回复”规定了期限——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这再一次让控申检察官们“叫苦不迭”,每天收到那么多群众来信,都要在7天内回复,简直是“要命”。可“叫苦”归“叫苦”,一旦投入到群众信件办理过程中,他们专业且一丝不苟。
“时间是紧了些,可转念一想,谁不是有了难处、过不去的坎儿才给检察机关写信呢,我们越快办理,他们的难处才能越快得到解决。”一位从事多年控申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觉得“七日内回复”难度很大,可既然作出了承诺,就要不折不扣地干下去,言出必行。
当思想和意识统一起来,哪怕行路再难,又有何惧?如今,“七日内回复”早已不是问题。
“现在我们已经做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但在落实过程中,也是有过教训的。”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信访件,由于申诉人邮寄地址不对,导致答复结果一直没有寄出去,申诉人和律师就误以为检察机关违背承诺,不答复也不办理群众来信,不仅降低了司法公信力,也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打了折扣。
“后来,我们就要求答复全覆盖。不仅要答复申诉人,如果材料中有律师或其他转交信件的人的联系方式,也要一并答复;答复情况也要记录在案,如果邮寄无法送达,就转交下级检察院代为送达,总之,想尽一切办法。”徐向春说,两年多来,“件件有回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而在众多的“完善”中,“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已经变成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一字之差,有何深意?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办公室主任郭小锋解释说,最开始工作重点是在解决“七日回复”上,针对的是群众来信石沉大海的问题;慢慢地,“七日回复”已经不是问题,“三个月答复”成为了关键,不仅群众来信要实现,来访也要实现。于是就有了这一字之变。
变化的不仅是名称,工作力度也在一步步加深:研发上线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版,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切实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信访积案化解不力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微纳制造与系统集成研究中心主任史浩飞发出这样的感慨:“检察机关应该压力很大,但是这项工作是真的做到了群众的心坎上。‘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是一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实实在在的举措。”
“今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截至11月15日,确定的348件信访积案已办结334件,占全部信访积案的96%。”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齐涛告诉记者,在信访积案清理过程中,最高检领导带头包案,省级检察院领导同步包案,他们“既挂帅又出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实践证明,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速度和力度都大大增强,尤其是省级院领导包案办理的案件,化解率在80%以上。”齐涛介绍,在不久前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提出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的十项措施,第一条突出强调的就是“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到人”。
从“七日回复”到“三个月答复”,再到“清理信访积案和治理重复信访”,将心比心的勇气、为民利民的情怀担当,流淌在共和国检察人的血液中。
让公平正义看到、听到、感受到 |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高频句。如何具体落实?案件公开听证,就是检察机关的自我加压。
2020年1月到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13970件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12858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92.04%。
“我们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举行公开听证多的省份,信访案件数量和重复信访数量,都呈下降趋势。”齐涛告诉记者,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公开听证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最高检领导不止在一个场合强调过公开听证的重要性。更提出要求,检察长要带头主持公开听证。
在一长串主持过公开听证的人员名单中,我们从中不难发现许多熟悉的名字: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在最高检院领导们的“头雁效应”下,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各厅负责人都频频带头主持公开听证。
一位最高检的厅长告诉记者,最高检正在研究部署,下一步打算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这一做法,要让检察长带头成为常态,而不是例外。
“你们吃过早饭没有,穿得暖不暖和?”
“我们吃过了,穿得可暖和……”
这是发生在一场公开听证会前的一幕,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关切地询问申诉人母子。
这是一件历时七年的陈案。2013年4月14日,该案原审被告人张某与时年22岁的申诉人孙某等人因言语不和发生厮打。张某用拳头将孙某眼部打伤,致左眼球摘除,构成重伤。后张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赔偿孙某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
孙某及其母亲王某多年以来一直不断申诉。为了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共同参与办理该起刑事申诉案。
申诉人及其代理人与原案承办法官、检察官就定罪量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听证员也对当事人进行了疏导说理。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面对面与你们沟通,就是为了让你们解开‘心结’。希望你们能够不再纠结于过去,积极向前看,通过合法合理方式,努力争取新的更好的生活。国家和政府也会采取措施解决你们的实际困难。”陈国庆说这番话时,王某不停地点头,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话说开了,心结也就慢慢解开了。
了解到申诉人一家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获得张某的实际赔偿,检察机关还对其启动了司法救助。
把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把听证员等“第三方”邀请来,大家坐在一起释法说理,用公开听证的形式化解信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司法救助则让公平正义更加温暖人心。
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超过1.7万件,发放救助金额2.8亿余元。
陕西省山阳县的一对未成年兄弟未曾想到,自己也可以成为司法救助的对象。
兄弟二人的童年是不幸的,父亲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入狱,母亲是聋哑人,文盲,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生活陷入了难以想象的困境。
“不能让家庭的悲剧毁掉孩子。经过调查核实,兄弟二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们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曼告诉记者,该院在发放救助金外,还多次牵头公安、民政、残联、妇联、街道办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妥善解决母子三人在南京的生活困难问题,同时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与原籍职能部门对接,落实回到原籍后的贫困户等政策补助。
“‘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是最高检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年还要求,要在2020年底前消除司法救助‘空白院’。”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马滔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展,基本可以实现这一目标。
将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办到极致 |
如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最高检要求每一位检察官都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将每一起案件努力办到极致。怎样叫办到极致?在最高检领导看来,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问题有没有解决,能不能以最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最高检党组开创性地提出“案-件比”全新概念。
什么叫“案-件比”?就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子,与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
为什么要提出“案-件比”?就是为了跳出检察看检察,以人民群众需求为价值导向,挤掉司法办案环节不应有的“水分”。
“‘案-件比’的提出,就是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促检察官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从而提高检察机关整体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最高检案管办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处副处长郑成方告诉记者,作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GDP”,“案-件比”的内核其实就是“责任”,要求检察官以“工匠精神”办好每一个案子。
为了以“案-件比”引领检察办案求极致,夯实“责任”二字,最高检更是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要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别开来。
“检察官业绩考评就是要把不能胜任办案、不能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检察官比出来、把员额退出来,让优秀的检察官觉得有动力,让不能胜任者有压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的动态管理机制。”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的一句话道出了业绩考评在激发检察人使命担当和内在动力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在暨南大学教授张鸿巍看来,开展业绩考评,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追求司法公正的积极回应。“无论是日常精细化办案,还是通过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正,检察官业绩考评通过计分考核,将责任压实到每一名检察官身上,让人民群众从高质量的检察产品中感知公平正义。”同时,张鸿巍表示,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据此不断改进和实施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量化考核体系,更好地实现为人民司法。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以人民为中心,折射的是共产党人最大的初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检察机关将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嵌入血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书写更加壮丽的检察篇章!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孙风娟
编辑:丁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