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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褪色的“书田精神”:不愧岁月、不负职守


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王书田先进事迹展厅里,伫立着王书田的塑像。展厅里一幅幅照片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各项荣誉奖章,诉说着王书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一生。



2013年4月19日14时20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书田因患糖尿病综合征引发的多脏器衰竭,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他眷恋的检察事业,年仅59岁。





人们赞扬王书田,敬重王书田。从王书田身上,人们感受到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看到了人民检察干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自1998年2月调至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书田就以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信念,以对检察事业无比执着的追求,全身心地扑在办案一线。



初到检察系统时,王书田说:“干一行不但要爱一行,而且要干一行懂一行、专一行,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那时的王书田白天与同志们交谈,深入开展调查,熟悉工作业务;晚上,捧起法律书籍,对有关检察工作业务的部分进行了认真的通读。而那时,他己身患肝病,但他忍着病痛折磨,依然白天不知疲倦地工作,深夜挑灯“苦学”。



王书田长期担任基层检察院主管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的领导,他视使命重于生命,视职责重于泰山。他经常说:“有案不办是失职,有案不会办是无能。我们要将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办成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精品案。”



王书田担任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7年间,带领干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4件,其中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14件。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然而,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王书田身患多种疾病,他曾先后三次累倒在办案一线。可每次都是病情稍一稳定,他就又要求上班!在王书田看来,最好的疗法就是“工作疗法”。他说“人的生命有长有短,但人生的价值却不是以生命的长短衡量的。我离不开我的战友,离不开我的事业。只有这样,我才活得充实,活得精彩!” 2005年,王书田的事迹一经传诵,感动神州。



王书田用他的闪光足迹,书写了不愧岁月、不负职守的生命长歌。至今大家回忆起他抱恙徒步奔波山区查案、打着点滴在病床上指挥查案的情景,犹在昨天。





王书田走了,但他的精神永存。近年来,西安检察机关始终把“书田精神”作为一面旗帜,不断传承发扬,并赋予其“忠诚、专业、清廉”的时代新内涵,把“书田精神”作为干警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来源:陕西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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