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爆雷,近亿赃款、“金融才女”去了哪儿?洗钱“案中案”浮出水面
202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央人民银行发布了惩治洗钱犯罪的6个典型案例,雷某、李某洗钱案位列其中。因一起集资诈骗案的近亿元赃款去向不明,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发现了“案中案”,雷某、李某洗钱的犯罪行为才被发现。
经审理,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雷某、李某犯洗钱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宣判后,雷某提出上诉。2020年6月,杭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0月2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对集资诈骗案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朱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11月,朱某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开庭。
一个电话
“金融才女”邀请加入“钱途”事业
理财平台爆雷
背后牵扯出一连串犯罪
抽丝剥茧
揭开“集资诈骗—洗钱”犯罪链
行政监管和刑事处罚相结合
促进金融行业治理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 杜倩楠
为非法集资洗钱的犯罪分子,在明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况下,将巨额的非法集资款,以隐蔽的手段分别进行转移、掩饰、隐藏,不仅造成广大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也给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制造了难度,这既是追赃挽损的关键环节,也是惩治犯罪的痛点难点。
洗钱犯罪手段多样,变化频繁,本质都是通过隐匿资金流转关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本案被告人为隐匿资金真实去向,大额取现或者将大额赃款在多个账户间进行频繁划转;为避免直接转账留下痕迹,将转账拆分为先取现后存款,人为割裂交易链条,利用银行支付结算业务采取了多种手段实施洗钱犯罪。实践中除上述方式外,还有利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或者开立票据、信用证以及利用第三方支付、第四方支付等互联网支付业务实施的洗钱犯罪,资金转移方式更专业,洗钱手段更隐蔽。
洗钱犯罪的本质是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为非法资金披上合法外衣,逃避法律的追究与制裁。由于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司法理应对其重点打击。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为贯彻新规定,最高检会同最高法研究修改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司法解释,对长期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争议点予以明确,对不适应执法司法实际情况的部分规定进行调整。
2021年3月下旬,最高检联合中央人民银行发布了惩治洗钱犯罪的6个典型案例,雷某、李某洗钱案为其中之一。该案件不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对司法办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而且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有一定教育警示意义。金融机构是预防洗钱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如果履职不到位,就会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只有将行政监管和刑事处罚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反洗钱工作合力,共同落实反洗钱义务和责任,才能更好地惩治洗钱犯罪和促进金融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