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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证券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9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召开主题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各部门依法惩治证券犯罪工作情况,发布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一年来,最高检与证监会、最高法、公安部密切协作配合、凝聚法治合力,依法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5个典型案例

覆盖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反映了当前证券犯罪的特点、趋势,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

2021年至2022年6月

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


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不断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


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不断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2021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继续加强北京、天津、辽宁、上海、重庆、青岛、深圳等七个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加强浙江、江苏等案件数量较大地区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建设。

坚持“应追尽追”


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应追尽追”,通过“一案双查”洗钱犯罪线索、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多种手段,尽最大可能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

2022年上半年证监会

稽查系统办理案件400余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介绍,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稽查系统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办理案件400余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60余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并同步抄送最高检。

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

全国公安机关侦办

证券期货犯罪案件700余起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李冰洋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700余起,先后组织侦破了“康美药业、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叶飞爆料系列案件”、“嘉美包装黑嘴案”等市场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特大证券犯罪案件;侦办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140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最高法:依法审理了

“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等

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


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祝二军介绍,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3种证券犯罪案件共229件335人。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士顿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断健全完善从严惩处证券犯罪

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


祝二军介绍,2019年6月,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制定出台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两部刑事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切实贯彻从严惩处证券期货犯罪的精神,确保法律政策得到正确实施。

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

成立一年来围绕四方面开展工作


张晓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一年来,围绕办案件、建机制、定规范、强队伍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办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二是加强执法司法协作,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开展打击证券犯罪专项行动,共同推进督办19起重大案件;三是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四是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

证券违法行为新特点:

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

特征突出


刘永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的案件看,证券违法行为有以下新的特点和变化:①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案件时有发生;②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③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

“百日行动”以来公安机关

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82起

涉案总价值13.6亿元


李冰洋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82起,涉案总价值13.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27名;侦办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89起,涉案总价值近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2名。

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

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


祝二军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证券犯罪。首先,严格适用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准确把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犯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其次,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再次,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赃退赔,符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范围和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检察机关采取系列举措

以保持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张晓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应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新手段、新情况,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举措:①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②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③强调全链条打击;④发挥案例指导作用。

最高检: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

同步审查“黑嘴”荐股等犯罪


张晓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检察机关将对证劵期货犯罪强调全链条打击。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非法配资、“黑嘴”荐股、洗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上下游、前后手犯罪,依法追诉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


文字:孙蕊
图片:钟心宇
编辑:吴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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