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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评论之五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新征程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更高法治要求,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要对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有更加深刻认识,对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有更加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部署,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表明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保障作用。新征程上,应对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诸多风险和挑战,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需要凝聚法治这个最大“公约数”。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作为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忠实推动者,责任必然更重。


要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后,党中央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强、做实、做好。要更加注重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坚持“多赢双赢共赢”,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创制巡回检察、民事和行政检察精准监督都是务实、有效的举措,要持续深化落实,以更有效的监督履职把党的二十大“严格公正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力推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助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对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地位作用的进一步确认。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推进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夯实办案质效。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办好个案的同时能动履职,努力推动解决个案背后隐藏的普遍性问题。要聚焦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抓紧抓实前瞻研究,与时俱进发展完善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坚定开拓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新征程上,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延伸阅读


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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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有力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李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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