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好文】基督徒可以去当演艺明星吗?(下)
七、 传道人不能去当歌手、演员、明星吗?
这就要小心了。
虽说传福音是每位基督徒都必须做的事,
但是,圣经里在某种程度也确实区隔出‘神职人员’和‘平信徒’。
身为神职人员,就表示这是上帝特别呼召出来,进行传道事工的人。
这些神职人员,未必要在教会工作,但是,所进行的工作,必须与传道事工要有很强烈的关连。
一个平信徒,可以从事歌手、演员这行业;
一个平信徒,可以从事老师这行业;
一个平信徒,可以从事医师这行业;
但是,一个神职人员,要从事这些行业,就必须更小心谨慎。
以医师和神职人员这两种身份为例,它可能有这几种情形:
1. 医师兼牧师
平时上班当医师,进行医疗工作,晚上与星期天当牧师讲道。
这种情形,多半本来就是医师,后来感受到上帝呼召去读神学院。
这些人是带职事奉者,而非全职事奉者。
而且,这职业主要是为了帮助传道事工的进行。
2. 放弃医师,专职当牧师
这也不少见。
台湾就有好几个医师,后来放弃医师工作,专心全职当牧师的。
这表示这些医师已经转成全职事奉,而非仅只是带职事奉而已。
3. 牧师转医师
本身是牧师,后来去读医学院当医师。
这种非常少见。
事实上,本身是其他行业人员,后来去读神学院的很多;
但是,本身是神学院毕业,但后来又去进行其他工作的,比较少见。
马偕博士本身并不是医师,他是专职的牧师,但为了福音事工,所以他学习了西医与牙医的技术,在进行福音事工时,也同时进行医疗行为。他并没有因为执行医疗业务,就忘了自己牧师的职分。
马偕博士的例子,当然也是很好的情形。
然而,当一个神职人员要转其他工作,真的要很小心,否则很容易变成违反与上帝的誓约。
当上帝呼召一个人当全职事奉者,而自己却要跑去当带职事奉,甚至转换跑道,会非常严重。
以上不管是哪一种,除了放弃牧师去转其他工作那一种以外,我们都很明显可以发现,都是为了传道事工的进行,然后有不同的作法与方式。
以带职事奉而言,不管是医师、老师、工程师、、、,都是同时兼具牧师的身份。
也正因此,我们必须记住,即使是身兼医师与牧师、老师与牧师双重身份,当你在执行医师或老师身份的工作时,别人也同时会用牧师的标签在看待你,而不是只单纯用医师或老师的标准来衡量你。
既然是牧师,那么,即使身兼其他工作,‘牧师’这职分,是无法从其他工作中切割出来的。
这是更严格的考验,但却是所有身兼牧师与其他行业的人所不能不警惕的。
而且,既然是带职事奉,表示虽然自己带有其他职业,但‘当牧师进行传道事工’,才是最主要的带职目的。
否则的话,根本不需被封牧,也根本不应该有牧师的身份与头衔,单纯当个非神职人员的医师、老师、工程师、、、即可,不是吗?
回到主题来,那么,神职人员进入演艺界当歌手、演员、明星呢?
不行吗?
当然可以!
但是,要如何身兼演艺人员与神职人员,又兼顾到最主要的传道事工呢?
其实,这也有很多种可能性与情形。
但是,说实在的,很多将成员送入演艺界并且为这些人大张旗鼓宣传的教会,
几乎都宣称这是‘为了传福音而进入演艺界’。
我们要很小心这种区别:
为了‘荣神益人’去进入演艺界,和为了‘传福音’去进入演艺界,
二者是不一样的;
身为‘一般基督徒’进入演艺圈,和身为‘牧师’进入演艺圈,
也是不一样的。
为了荣神益人、身为一般基督徒,去当明星,标准会比较低;
为了传福音、身为牧师,去当明星,标准会高很多。
如果不想被别人用那么高的标准来检验,就不要用‘为了传福音’、‘身为牧师’这样的状况,去进入演艺界,以免羞辱主名。
为了荣神益人去当医师,他可以将重心放在医疗的技术上,他可以用良好的医疗技术而不是传福音来荣神益人。
一个医术顶尖的基督徒心脏外科医师,会比一个很会传福音但医术平平的基督徒心脏外科医师,更能荣神益人。
为了荣神益人去当老师,他可以将重心放在优秀的教学品质上、关爱学生上,用这些来荣神益人。
一个很会教书的老师,会比一个很爱传福音但教课普通的老师,更能荣神益人。
请注意,我不是说他们不用传福音,但重心不同。
这些人的主业,就是一般工作,他们荣神益人的标的,主要就是他们的本职学能。
没将自己本职学能做好,就等于没尽到荣神益人的本分。
因此,这些人绝不能为了传福音,就牺牲自己本身工作应尽的本分。
但是,
为了传福音而去当医师时,他的重心就必须是传福音,此时,有良好的医疗技术而无大量的福音,是不行的。
当然,能同时兼顾医疗事工与福音事工,这是最理想的,只是这种人很少而已。
所以,当鱼与熊掌不能得兼时(毕竟,多数情形下,大家只是平凡人,不是什么天才),
他可以医术平平,但传福音绝对是他的主要重心。
为了传福音而去当老师也一样,他的重心必须是传福音,此时,有良好的教学而无大量的福音,是不行的。
同样的,为了‘荣神益人’而去演艺界当歌手、演员,他的重心该是把歌唱好、把戏演好;
但是,为了‘传福音’而去当歌手、演员,他的重心就该是传福音。
我们之前讲过了,基督徒本来就可以为了要荣神益人而去演艺界当歌手、演员,
本来就不用开口闭口福音,本来就不是非得以传福音为重心不可。
任何工作都可能有各式各样的压力,特别是商业领域,更是如此。
基督徒去商业气息非常浓厚的演艺界当明星,本来就会有很大的商业票房压力。
在商言商,本来就不是非得开口闭口福音不可,反而努力将歌唱好、将戏演好,才是荣神益人。
但是,我要很不客气讲:
当这些基督徒的歌手、演员,或是自己宣称、或是教会宣传他们是为‘传福音’而进入演艺界时,他们就必须搞清楚自己的重心。
任何基督徒进入演艺界当歌手,刚开始把传福音喊得震天价响,教会还大力推荐甚至背书,事后却做出任何与福音不配的行为时,是严重羞辱主名。
而在票房的压力、演艺界的现实面里,不得不将福音事工退却,或是去唱出演出不合基督徒身份的东西,更是糟糕的表现。
其实,票房压力、演艺圈的黑暗面、各种强烈的诱惑,本来就是大家事先都想得到的,不是吗?
是这些基督徒歌手,还是这些推荐的教会,真以为自己是圣灵光环笼罩,所以可以神功护体、刀枪不入?
另外,我们再来思考另一个问题:
当神职人员去当歌星、演员时,要如何大量进行传道呢?
用大量时间在私下传福音给其他演艺工作者?
用大量时间去参与布道事工?
用大量时间在镁光灯前宣扬福音?
用大量时间唱出基督教的歌曲?
当然,作法可以有很多,
问题都是:
当一个牧师或传道人去当明星时,他要如何将‘传道事工’,摆在自己工作的第一位上?
换个角度说,歌星、影星这样的演艺工作,能让一个牧师或传道人,做好他的传道事工吗?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是很高很高难度的。
说真的,真的能这样做的,其实很少很少。
传道人要去当歌手?演员?
小心福音还没传到多少,就被演艺界的诱惑与压力吞噬了。
为了票房、收视率、行销,
有多少人坚持得住?
色情与暴力,常常是演艺界行销的重点之一。
那些宣称为了传福音而去当歌手、演员的基督徒,承受得住这压力吗?
还是当初脑袋太愚蠢无知,高估自己的灵性,低估环境的污染?
连一般基督徒在演艺界当明星要抵挡得住这样的压力都很难,更何况是被人用更高标准来要求的牧师?
在英国进行废奴事工,拯救黑人免于被奴役的伟人威伯福司,他是国会议员。
议员这行业,一样是个大染缸,有很多诱惑。
但他却能在这样污秽的环境中坚持下来,推动伟大的事工。
知道他洁身自爱到什么程度吗?
他在任时没有贪污,也没有用权力去捞钱。
当他离开国会议员职位后,他非常贫穷,住在很破烂的小房子里。
有一天,他过去的政敌去看了他住的地方之后,非常感慨要捐助一笔钱帮助他,
但威伯福司拒绝,因为他要保持那种不受任何金钱影响的中立。
另外,当他离职后,非常缺钱时,过去的国会议员,有好几个想一起捐助钱帮他,但也都被他拒绝。
说真的,我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能这样坚持下来。
当然,我们不是要求基督徒当议员、歌手、演员,都要这样做,
但是,请不要随便用这种‘我去当议员,是因为要传福音’、‘我去当歌手,是因为要传福音’这种伟大的口号;
也请教会不要动用教会名义与资源去为这些人宣传,宣传者请记住,这表示已经是在进行背书行为。
知道圣经如何描述背书吗?
圣经的用词叫‘作保’。
那些轻易为人作保的人,是愚蠢无知的人,而不是智慧的人。
轻率为人的金钱作保,就要准备赔上自己的财产;
轻率为人的行为背书,就要准备赔上自己的信用。
有几间超级大教会教会,很喜欢为人作保、替人背书、为人推荐,而后来常常都是悲剧,因为这些教会原先推荐的人,后来都被发现有大问题。
同样的错,犯一次还情有可原,犯二次是乱来,犯好几次是根本就不认真、不将真理当一回事。
知道什么叫做保的人吗?
看看‘保’这个字是怎样写的?
‘保’者,‘呆人’也!
我再强调一次,我的意思不是说我们绝不能为别人背书,而是要强调轻率背书是极度愚蠢的行为。
任何背书与作保者,如果能清楚这个道理:
‘我为对方保证的内容,就是我愿意为对方牺牲的范围’,
我敢保证,很多基督徒与教会,会吓得不敢随便为人背书与保证。
推荐一个基督徒去演艺界传福音?
当这个当初要去传福音的歌手,后来做出羞辱主名的行为时,牧师扛得起这个责任吗?教会能赔上这个名声吗?还是以为反正无所谓?
八、 别的明星这样做,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这样做?
说这种话,是胡说八道!
还没信主的人可以做的事,我们基督徒有一大堆是不能做的。
别忘了,我们是被上帝‘分别为圣’的一群人。
当然,不是每种未信者做的事,我们基督徒都不能做;
但是,认为每个未信者都在做的事,我们基督徒也可以做,是睁眼说瞎话。
别的明星离婚,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离婚?
别的明星感情生活乱七八糟,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感情生活乱七八糟?
别的明星随便与人上床,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随便与人上床?
别的明星吸毒,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吸毒?
别的明星唱色情与暴力的歌,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唱?
别的明星衣着暴露、做出性暗示动作,所以我们基督徒明星也可以这样做?
其实,这也不是只在明星这行业必须如此而已,所有的行业工作都一样:
别人可以做的,我们基督徒未必可以做;
别人都在做的,有时,我们基督徒就是不能做。
我不喜欢喊口号,但有一个口号,确实值得警惕:
‘WWJD’…………………What Would Jesus Do?
耶稣会怎么做?
当我们口口声声说为了福音而去当明星,结果穿着暴露、做出猥亵动作时,
我们能想像这是耶稣基督会做出的事吗?
身为基督徒明星,
有些歌就是不能唱!
有些戏就是不能演!
有些衣服就是不能穿!
有些动作就是不能做!
有些话就是不能讲!
我们是分别为圣的人,
我们是耶稣基督的代表,
我们应该记得基督徒的份际。
我们千万要小心,不要以为自己为了转化世界,就可以学习世界错误的样式。
小心在‘为主赢得世界’这类伟大的口号声中,结果我们成为被世界污染同化的一群。
说真的,我觉得,一般基督徒要去演艺界发展,是个人与上帝间的事。
只要能认真努力,去当个荣神益人的好明星;
只要能记得传福音是每位基督徒的本分;
只要能记得我们要分别为圣,不能被污染;
那么,基督徒并不是不能去当明星。
当然,当歌手、演员,常常会有很大的票房压力。
毕竟这是一个事业,我们都该努力全力以赴。
但是,别忘了,我们不能为了票房,就效法很多不信主的明星不当的行为。
毕竟,我们和一般人不同,因为我们是基督徒。
虽然,基督徒去当明星并不是不行,
但是,说为了‘传福音’这种伟大的理由所以要去当明星;
传道人要去当明星以便能传道;
教会推荐哪位演艺界明星是福音歌手、福音明星;
我会持很保留很保留的态度,甚至,会非常反对。
小小羊
本文来源:基督教小小羊园地 (排版经护教卫道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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