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行为_史鲍尔
很多人认为,只要为人善良,就足以上天堂。他们把信心建立在自己的善行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但这是一种无益的盼望。神的律法要求人完全,但我们都不是完全人,行不出进天堂所要求的良善。我们只能藉着信靠基督的义,来得到神所要求的良善,因为只有祂是完全的,我们只要凭信心便能得着祂的义。
如果我们认为可以凭着没有信心的善行称义,就成了律法主义的异端;如果我们相信可以凭着没有善行的信心称义,则成了反律法主义的异端。
信心与善行的关系,可以区分却不能分割。虽然善行并不能增添我们在神面前信心的功效;虽然称义的惟一条件是我们对基督的信心;但是如果我们所宣称的信心不能产生善行,这便显明了我们并未真正拥有足以称义的信心。改革宗信仰的精神是:“我们是惟靠信心称义,但却不是靠着没有行为的信心称义。”真正的称义一定会带来成圣。称义之后必有成圣,如果没有成圣,恐怕称义就是不真的。但这并不是说,称义需靠成圣来维系;称义需靠真正的信心,而这种信心很自然会产生出顺服的行为来。
当雅各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时,他乃是宣告说,这种所谓的“信心”是不能使人称义的,因这信心不是活的。活的信心必会产生善行,但善行却不是称义的根据——惟有靠基督所完成的义才能使罪人称义。
现代版的废弛道德律主义(反律法主义)是个十分错误的道理。它宣称人只需接受耶稣为救主(Savior),但不一定需要接受祂为主,也一样可以得救。其实基督是救主也是主。要想靠基督得救,就要肯承认自己必须完全依靠祂,愿意悔改己罪。而悔改己罪就等于接受基督在我们身上的主权。否认基督的主权就等于靠一种不知悔悟的信心称义——那其实并不是真信心。
虽然善行不能帮助我们得救,但神应许要按我们的善行,将来赐予我们赏赐。我们能进神的国,惟一的根据就是信心,但是我们在天国的奖赏,乃是根据我们的善行,这奖赏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的,乃是神给我们众礼物(如信心等)之中恩惠的冠冕。
本文来源:《神学入门》,姚锦燊译,更新传道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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