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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兹:不要高估自己的信仰状况

爱德华兹 护教卫道 2019-04-16

夜郎自大(摘自网络)

真谦卑的基督徒不看重自己的宗教成就 

受属灵的骄傲主宰的人常常高估自己在信仰上的成就,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他自然而然会高估自己,觉得自己是杰出的圣徒、鹤立鸡群、有明显伟大的宗教体验。这些正是他内心的真话:“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18:11)。“我比你圣洁”(赛65:5)。所以,他们要超乎众人之上,理应身居高位,因为这些位置无疑是专门为他们保留的。他们自然而然做那些被耶稣指责的事情(路14:7等)。他们喜欢拣择首位;从事带领、教导、管理性质的工作;“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罗2:19—20)。他们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是宗教事务中的法官和师傅,所以他们暗中喜欢人们称他们老师,正如法利赛人所为: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太23:6—7)。他们期望别人尊重他们、服从他们、把他们当作宗教事务的先生。 

但内心顺服基督徒谦卑权能的人具有相反的气质。既然圣经上有这么多见证人,那么真正谦卑的基督徒就会认为自己的成就与历代圣徒相比实在算不得什么,他认为自己在众圣徒中是最小的。谦卑(灵里真正卑微)使人们看别人比自己强,“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于是,他们会觉得末位才是他们的,他们内在的气质自然而然让他们顺服救主的命令(路14:10)。他们不喜欢做教导的工作,相反,他们觉得那不是他们的工作,别人比自己更合格,正如摩西和耶利米(出3:11;耶1:6)。尽管他们如此伟大、认识如此深远,可他们还觉得自己是笨拙的、幼稚的。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教导别人,反而应该被别人教导。他们喜欢听,愿意接受别人指教,不喜欢指点别人:“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雅1:19)。即便在说的时候,他们也不喜欢用鲁莽和教训人的口气。相反,基督徒的谦卑让他们说话的时候非常谨慎,甚至战兢。他们不擅自专权做师傅,反彼此顺服:“不要多人作师傅”(雅3:1—2)。“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彼前5:5)。“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5:21)。 

有些人的体验让他们看高自己,他们常常说自己有非常了不起的得救体验,他们说起自己得救的伟大体验就滔滔不绝。这本不见得是坏事,可以在一个正确的意义上加以讲述。从某个意义上讲,经历上帝的救恩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是的,非常伟大,因为上帝竟然拿儿子的饼给我们这些狗吃。一个人越谦卑、越看到上帝竟然这样怜悯他,越能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己得救是伟大的体验。但是,如果他们所说的伟大体验是指他们得到的属灵体验超过别人或超乎寻常(得救的体验显然本来就应该是超乎寻常的),那么一个人说“我体验了伟大事情”就相当于说“我是个伟大的圣徒,我拥有超乎寻常的恩典”,因为拥有伟大体验(如果这个体验属实且值得分享)就等同于拥有伟大的恩典:真正的蒙恩体验本身就是恩典的工作。得救体验的程度越高,蒙恩和圣洁的程度也越高。这些人谈论自己得救的体验,指望别人因此而崇拜他们。确实,他们认为自己的谈论并不是自夸,他们也不认为这是骄傲的表现,因为他们说“我知道这不是出于我,这是上帝白白的恩典,是上帝为我成就的事情,我承认这是上帝怜悯我,我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但问题在于这正是法利赛人的说法。他嘴上归荣耀给上帝,感谢上帝使他和别人不一样:“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18)。 

虽然他们嘴上说他们比其他人圣洁一事需要归功于上帝的恩典,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高估自己的圣洁。于是,他们的话反而证明他们内心多么骄傲和虚荣。如果他们真受到谦卑之灵所感,他们就不会这么看重自己的宗教成就,也不会因此感到沾沾自喜。真基督徒有最了不起的体验,他们是天国中最大的,但他们让自己降卑成为小孩子的样式(太8:4)。因为他们看自己不过是恩典中的小孩子,他们的成就不过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所以他们因自己的爱心之冷淡、感恩之少、对上帝认识之浅薄而感到惊讶和羞耻。摩西在山上与上帝对话下来,他的面皮因而发光,让人不敢挨近,可是摩西却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发光,更不以此自夸。有些人号称高级基督徒,有些人自以为高级基督徒,但那些在天上闪耀着光芒的圣徒,那些真正谦卑的圣徒根本不喜欢自称高级。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真基督徒自称高级。真圣徒往往称自己是圣徒中最小的,并且看每个人的成就和体验都比自己强。 

真恩典和真属灵之光的本质就在于它们会使圣徒看自己的恩典和良善是小的,看自己的罪却是大的。恩典和属灵之光越多的人越这样看。任何人只要清醒而彻底地权衡事物本质并且仔细思考下列事实,就必然对此加以赞同。 

这样的恩典和圣洁确实应该被称为小的,因为人里面的恩典和圣洁与他应有的样子相去甚远。一个真正有恩典的人就是这样看的,因为他把眼光放在自己的责任上。尽责是他的目标,是他灵魂的挣扎、内心的追求,他用它来评估和判断自己的所为和所有。在内心有恩典,尤其是有许多恩典的人看来,自己的圣洁很少,因为它与应有的样子相比显得微不足道,离上帝的标准和自己的责任还差得很远。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圣洁还差得远,所以自然觉得它不值一提,甚至应该为此感到羞耻,自己里面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美好可爱之处。这就像饥肠辘辘的人觉得面前的食物少得可怜,这点东西只够塞牙缝的。又像一个嫉妒父亲地位的王子认为人们对他显然不够尊重,因为比起父亲得到的尊重,人们在他面前的礼貌实在算不得什么。


认识神越多,越感到自己的爱少得可怜 

但真恩典和属灵之光的本质就在于此:它使人眼界开阔,看见自己离本应有的圣洁样式相差甚远。而且,他的恩典越多,他对此认识越清晰,他越能感受到上帝无限的荣美、基督无限尊贵的位格、基督对罪人的爱何等长阔高深。随着恩典加增,他的视野也越来越广阔,最后整个心灵都融化于其中,并且他惊讶地发现爱这位上帝、爱这位荣耀的救赎主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他爱我如此之多、我爱他却如此之少。于是,他对上帝的认识越多,他越是感到自己的恩典和爱心少得可怜,所以他会觉得别人都比自己强。因为他不理解自己的恩典怎么会这么少,所以他无法想象这样的怪事会发生在其他圣徒身上。自己真是上帝的儿女并且真实地领受了基督说不出的爱和救赎的恩典,而自己却不能多爱上帝一些,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他认为这种怪事只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是一个特例。因为他只能看见其他基督徒的外表,却能看见自己的内心。 

读者可能会反对说:人越认识上帝就越爱上帝,那么圣徒对上帝的认识增加怎么会反而使爱心显得少了呢?我的回答是:虽然圣徒内心的恩典和对上帝的爱与他们认识上帝的程度成比例,但他们的恩典和爱与他们认识的对象(上帝以及福音中的神圣事物)并不成比例。圣徒见到神圣的事物以后,内心所信的远超过眼睛所见的。所见的固然奇妙,但这更让他坚信那看不见的上帝。于是,圣徒内心惊讶自己是何等无知,何等缺乏爱。正如内心具有属灵认识之后会因此更加坚信不可见的上帝,它也更加坚信只要消除内心的乌云和阴霾,自己必能更多地认识他。这使圣徒一面因自己的属灵认识而欣喜,一面抱怨自己在属灵上何等无知、内心何等缺乏爱,并渴求更多的知识和更大的爱。 

而且,哪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圣徒,他内心的恩典和对上帝的爱,比起他的本分来,实在少得可怜。如果考虑到下面两个因素,我们就能明白此生可能成就的最高的爱与我们的各种责任相比是极其贫乏、冷淡、微弱、不值一提的。这两个因素是: 

1.上帝已给我们充分理由爱他;他通过他的话语和工作,尤其是他儿子的福音和借着耶稣基督为罪人所成就的事显明了他无限的荣耀。

2.上帝已经赋予人心各种能力,让人可以看见和理解这些理由,上帝给我们这些能力就是为了爱他。 

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两个因素,地上最伟大圣徒的爱与之相比显得多么贫瘠啊!恩典,尤其是显著的恩典更能使人相信这点,因为恩典具有光明的本质,可以让人看见真理。所以,越有恩典的人,越能看见自己的爱本应多么热烈,并且他比别人更加清楚自己爱的程度与上帝对我们的要求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只要他把自己的爱与自己的责任相比,就能看到自己的爱何等渺小。 

当圣徒认识到自己远远没有尽到爱上帝的责任时,他不仅看到自己的恩典何等微不足道,而且认识到自己的败坏是何等严重。要衡量我们里面败坏的程度,就必须首先知道我们距离自己的责任还有多远。因为我们与我们的责任之间的距离就是我们的罪:罪就是未尽之责,并且我们亏欠越多,罪越大。罪就是道德行为主体的行为与其责任不符。所以,我们需要用责任来判断罪的程度,凡是与责任不符的就是罪,不论是过多还是过少。如果人对上帝的爱达不到尽责的要求,那么内心的败坏就超过恩典,因为欠缺的恩典超过存在的恩典,而这种欠缺就是罪。所有圣徒都认为这种亏欠极其丑恶,特别是大圣徒。在他们眼里,我们爱基督这么少,我们如此不感激他牺牲的爱,这真是非常可憎的事情,是最可恨的忘恩负义。 

本文来源:摘自《宗教情感》,杨基译,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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