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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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将原三定方案中9个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内设机构,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挂靠)、纪检监察室(与审判监督庭合署办公)整合为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更名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工科(研究室挂靠)更名为政治部,办公室(法警大队挂靠)更名为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挂靠),执行局不变。
下一步呼中区法院将以完成人员调配为机构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人员岗位进行优化调整,保证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圆满完成。(来源: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法院)
近日,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暨干部调整任前谈话会,宣布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情况,对审判团队、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相应地调整。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钦出席会议并主持干部调整任前谈话。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区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突出以审判为中心,坚持精简效能、服务审判、统筹推进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合理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着力构建设置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区法院内设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30个精简为25个。其中,机关庭室由16个精减为11个,14个人民法庭设置保持不变。在机关庭室改革精减工作中,将3个民事审判庭整合为2个,3个刑事审判庭整合为1个,将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整合为审判管理办公室,将信访室、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并入立案庭。对执行局、行政庭、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大队、纪检监察室部分职能进行了优化。同时,为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组建8个民事审判团队、4个执行团队、3个刑事审判团队、1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全面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来源:武威市凉州区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浦城法院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平稳有序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工作。4月15日,组织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工作会议,对人员岗位优化配置。目前,人员已全部到岗,完成了改革工作阶段性目标。
本次内设机构改革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重突出审判业务机构的审判职能,强化非审判机构的服务保障职能,使机构职能配置更加优化协同、组织运行更加高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来源:浦城法院)
改革前16个部门
改革后11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