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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人注意!在微信里做这件事是犯罪!最高法已明确

诸城公安 2020-09-22

自从微信红包推出后,

人们学会了用红包

来升华友情、爱情和亲情...

逢年过节发红包、结婚生子发红包、

恋爱失恋都发个红包...

但是大家要注意啦!

最高法已明确,

利用微信群设赌属“开设赌场”,

是犯罪行为!

这样的红包不能发,更不能抢!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

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2件与使用微信群有关。


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根据设定的赌博规则,以抢红包方式,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来源:新华社综合


近年来,

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开设赌场的

案件屡见不鲜,危害严重。

红包赌博看似很简单但套路满满,

一不小心就深陷“网络骗局”当中。

甚至有人一夜倾家荡产!

1、网络赌博利用人性弱点,极易沉迷,且往往由所谓庄家设局,利用提前算好概率等骗术,欺骗参与者投注资金,正所谓"十赌九输"


2、部分赌博网站,还会使用钓鱼链接进行伪装,用户点击后,很可能造成手机中毒甚至导致财产损失的风险。


以营利为目的微信“抢红包”群,

是一种新型赌博形式,

其群主的行为就等同于“开设赌场”,

同属于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还望大家做守法公民,自觉远离赌博。

诸城公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告诉家人、朋友远离赌博!

转发扩散!


来源:烟台公安、新华社综合


编辑:丁虹羽

审核:杨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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