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不激进的革命——延安乡村建设再理解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图片来源:《法制时报》。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内容提要】在中国近百年的乡村建设史上,中共在延安乡村的实践占据了独特的地位,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其一,切实调整党政军机构与乡村的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避免官僚化和“盈利型经纪人”的出现。其二,在经济层面,调整土地、租佃关系,使农民摆脱了高地租、高利贷的压榨;同时在生产落后地区,通过移民运动、合作互助等实践推动乡村生产的发展。其三,致力于妇女解放、识字运动和改造二流子等实践,意在推动更为深刻的“新社会”建设,而这正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核心命题之一。延安乡村建设的理念、方式都颇为柔和,可以称之为一场“不激进的革命”。
【关键词】 延安乡村建设 不激进的革命 新社会 新国家
回顾中国近百年乡村建设的历程,“乡建”与“革命”代表了两种理念和实践方式,两者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当下乡村问题的解决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不过,在以往的研究中,两者似乎未能展开深入的对话,因此有必要重新理解“乡建”与“革命”的关系,打开新的讨论空间。潘家恩等学者提出,回到历史脉络中,用激进来描述革命、用保守来描述改良,恐怕都不见得准确,那么是不是存在着“不保守的改良和不激进的革命”这些更为复杂的实践形态?笔者认为,不仅在改良与革命之间不能截然对立,而且它们各自内部也存在着多种样式。本文以延安乡村建设为例,讨论其基本的历史经验。
提到延安乡村,人们通常会想到打倒地主、暴力土改等场景,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延安时期,中共乡村革命的理念、方式等大都颇为柔和,称之为“不激进的革命”或许更为恰当。
1935年,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就面临的问题而言,中共与其他乡村建设派并无太大区别。当时关于陕甘宁边区最常见的描述就是“人口稀少、物产缺乏、文化落后”,乡村的落后、凋敝几乎是常态;在战争动员中,中共同样遭遇了梁漱溟所说的“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的难题。不过,作为现代的革命政党,中共在延安的乡村建设从政治、经济、文教等层面整体性地展开,进而有效地破解了这些难题。本文主要从延安乡村建设三个方面的实践进行分析。
一、党政军机构、基层政权与乡村关系的调整
中国的乡村建设派对乡村问题的分析很透彻,但对待政权的态度却颇为复杂,正如梁漱溟所说,“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因此如何处理和政权的关系一直处于矛盾之中。中共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一问题。陕甘宁边区归属于国民政府,但中共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都拥有很大的自主空间,而且拥有完备的党政军机构,按照毛泽东在《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里的说法,这是一整套“庞大的战争机构”。同时,为推动各方面的工作,边区设立了大量的文化、教育机构。无疑,这些机构在动员和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力,但也给边区农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有报告指出:“自1941年以来边区每百人至少养活四个脱离生产人员,1944年最多时,每百人养活将近九个脱离生产人员。”尤其随着国民党的封锁和“皖南事变”的爆发,边区陷入极大的危机当中。中共试图通过夏征、秋征等办法克服财政危机,但这样单向汲取资源的做法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事实上,现代国家与乡村的尖锐矛盾并不是到延安时期才出现的。孔飞力谈到,晚清以来中国的国家现代化必须从乡村汲取资源,但这一过程却让乡村不堪重负,两者的矛盾长期陷于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
同时,基层政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明显。费孝通提出,传统中国政治的运行主要依托于皇权与绅权双轨制,但随着科举制的终结、皇权政治被推翻,情况发生了变化。黄宗智指出:“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一个牵涉国家、士绅和村庄三方面关系的三角结构,而非主要由国家和士绅间权力转移的改变所塑造的二元结构。”民国时期军阀的混战使基层社会陷入更加混乱的境地。20世纪30年代,有调查指出:“农民交纳税款,要经过粮头,庄头,甲长,粮赋长,村长,乡长,区长等的手,才到县政府。这些经手人自然要得些利益,由此农民身上又增加了一层负担。”中共到延安之后,试图建立起通畅、高效的行政系统,但某些基层干部的作风却极其恶劣,边区政府副主席高自立尖锐地批评道:“据我们考察所得的材料,这一部分新的贪污劣绅并不比旧的好些。旧贪官污吏和劣绅的一切坏处,他们都学习了。……他们武断乡曲,欺压善良,鱼肉人民。政府一切法令,凡是可以用来自私的,完全被他们利用了。凡是于他们不利的,完全被隐密起来,不让人民知道,免得轮到自己头上来。”参考杜赞奇的研究,可以看到中共在延安同样遭遇了“政权内卷化”的危机,其面临的正是现代国家转型的结构性难题。
为克服危机,中共主要从两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通过实行“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等,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解了政权与乡村的紧张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让军队、政府机关和学校等直接投入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是试图打破国家机器专业化的定义、属性和运行方式。另一方面,延安的乡村基层政权摆脱了晚清以来依靠士绅和地主阶层的治理模式,提拔群众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作为中坚力量,有效避免了基层政权中“经纪人”的出现,同时对于政权内部的新劣绅新官僚极为警惕并极力扫除。值得一提的是,1942年前后,张闻天、高岗等中共高层领导分别带领考察团到陕北、晋西北等地的农村进行调查,更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这一“下乡”传统,使得中共高层既有直接了解乡村社会的渠道,也有利于打破基层政权的封闭性。
二、土地、租佃关系调整和乡村经济建设同步展开
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指出,中国农民的开支中,最严峻的是利息、地租和捐税等,“如果人民不能支付不断增加的利息、地租和捐税,他们将不仅遭受高利贷者和收租人、税吏的威胁和虐待,而且还会受到监禁和法律制裁。”因此,费孝通认为,中国华北的红枪会、华中的共产党运动及中共的长征“其主要动力不是别的而是饥饿和对土地所有者及收租人的仇恨”。近代以来,中国乡村不只是受到政权的剥夺,在社会经济层面,主要问题是内部结构的不平等,底层民众大都受到高地租和高利贷的压榨。可以断言,如果没有革命政权的介入,土地、租佃关系很难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延安时期,中共对地主采取的是团结的态度。毛泽东指出,只要“赞成抗日,赞成民主(不反共),赞成减租减息”的,就是开明绅士,对之比较优容。不过,在延安“三三制”的政权结构中,开明士绅等虽然拥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但政治上已不再居于主导地位。在经济上,中共中止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激进政策,对地主采取了比较缓和的减租减息政策,由此一方面削弱了地主经济,另一方面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得他们有余裕发展生产。当然,关于土地、租佃关系的矛盾仍持续存在,斗争也在持续进行,只是大都采取了比较平和的方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针对陕甘宁边区内部不同区域经济条件的差异,中共采取了不同的乡村经济政策。美国学者纪保宁(Pauline Keating)指出:“延属的乡村重建是通过移民安置项目,而绥德的社会重建是通过社会斗争。”也就是说,在陕甘宁边区的某些区域,地主经济成分比重不大,更严峻的问题是经济条件落后,因此核心的任务是发展生产。
就发展生产而言,边区最具创造性的措施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基层政权领导农村生产。1943年,在边区高干会上,任弼时明确指出:“今后的农村支部与乡政府,都要以如何领导农村生产事业为它的中心工作。”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士绅阶层、宗族等力量主要承担敦化风俗、救灾救荒的责任,很少承担和生产直接相关的具体任务,而延安的基层政权则要帮助农户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农民发展生产。第二,动员、组织劳动力全力投入生产。推行移民政策、动员妇女、改造二流子等,都是为了增加劳动力,如毛泽东指出:“把群众组织起来,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毛泽东号召“组织起来”,正是利用民间原有的变工、扎工等形式,将劳动力组织到各种生产团体当中,以提高劳动效率。第三,延安乡村建设不单着力于农业生产,同时还扶植其他产业的发展。比如,妇女纺织就激活并加强了“家庭纺织业”,不光满足了家庭需要,有的甚至可以换取其他生活用品,强化了家庭经济。需要补充的是,当时中共对传统的农贸集市是扶持的态度,随着生产的发展,集市经济逐渐繁荣,商业贸易比较活跃,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为乡村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大致来说,中共在延安的乡村建设更多地植根于传统的组织形式、生产单位和集市体系,才使乡村经济不断得到巩固。
三、“新社会”建设的整体性及其未来视野
中共乡村建设的初衷是为了使农民摆脱贫困状态,以支持战争动员,但随着实践的深入,已经远远超出了物质需要的层次,逐渐扩大到了社会观念、文化教育和文艺娱乐等层面,实际上推动了更为深刻的社会革命。关于这一实践形态,蔡翔关于“新社会”的论述是一个恰当的概括。提到“新社会”,人们很容易想起《白毛女》中“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主题,想到打倒地主的阶级斗争场景。不过,在国共内战爆发之前,阶级关系比较缓和,“新社会”建设主要指推进中医药结合、破除迷信和兴办村学等实践,也包括塑造新的社会关系和伦理观念等内容。
严格来说,“新社会”建设指向的是中国现代乡村建设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延安的实践并非以村或县为单位,而是囊括了陕甘宁边区的广大区域,涉及一百五十余万人口。在1944年的边区文教会上,毛泽东提出:“无论教育、艺术、卫生、报纸那一项,就都是要告诉边区一百五十万人民自己起来和自己的封建、迷信、文盲、不卫生等旧习惯作斗争。”这无疑是最具普遍性的社会动员。同时,延安的乡村建设是整体性的实践,其推动的社会革命,如妇女解放、改造二流子和识字运动等,并非单独进行,而是将之嵌入家庭、劳动组织和社会机构当中,通过改变生产、生活关系来实现的。孙晓忠指出:“改造二流子、土地改革、互助劳动、移民运动等生产形式,首先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这个尝试还包括在家庭和公共生活之间的关系中来处理家庭问题,达到改造家庭,再建新社会和新国家。也正是在‘新家庭’的改造中,催生了农民的政治感觉。”无疑,正是由于政治、经济等的现实变革,才真正引发了社会观念的转变。不过,中共高层一开始就意识到,单靠乡村本身的力量,很难取得乡村建设的成功。1944年8月13日,毛泽东在给秦邦宪的信中指出:“没有社会活动(战争、工厂、减租、变工队等),家庭是不可能改造的。”由此,我们能够看到延安革命的整体面貌:乡村建设是和其他革命实践,如军事动员、经济建设、工业发展等彼此促进,才得以深入展开的。
需要申明的是,延安乡村建设中的互助合作、家庭手工业和初级合作社等形式,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有效实践,而非中国乡村的出路。在给秦邦宪的信中,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所以我们还没有胜利。如果我们永远不能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可见,延安的乡村建设并非乡村本位,毛泽东描绘的以合作化和工厂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无疑有着开阔的未来视野,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正是这一理念的持续。
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可以说,建设“新社会”和“新国家”的目标,决定了中共革命的远景;在具体实践中,“新国家”“新社会”和“新人”之间的相互勾连、彼此推动,构成了中国革命的整体性实践,而乡村建设正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高 明:长江师范学院文学院
【请点左下角“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