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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学伟|为什么社会学本土化要“窄化”?——对周晓虹教授的几点回应

翟学伟 开放时代杂志 2021-09-21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20年第5期。图片来源:百度图片。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内容提要】社会学本土化的“窄化”并不是社会学心理学化。依照西方社会学的划分,“关系”研究或许处于微观研究层面,但在中国社会学的研究框架下,它们既是微观研究,也是宏观研究。本文认为,所谓社会学本土化需要“窄化”,是期待能把本土化的成就限定在“学理性”的范围内,而不是对这一门学科的引进过程,包括各种学术活动、专业规模及服务于社会等进行叙述。社会学即使不本土化也可以在其研究和实践中做很多事情,但不能据此就把本土化的含义加以扩大,而只能限定于知识贡献。虽然社会学在中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从现有的学术积累上看,“关系”研究更加凸显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以国际社会科学的研究、引用和评价来看,中国社会学的亮点也更多地聚焦在“关系”方面。当然,社会学本土化的内容不限于此,任何学理性的探讨都值得尝试和鼓励。


【关键词】本土化 心理学化 微观理论 知识 学理性


  当我在《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0期)上发表了《社会学本土化是伪问题吗?——与谢宇商榷》一文后,我没有想过再继续写此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或许是因为我在社会学本土化的“窄化”方面还有很多具体研究工作要做吧,自然没有精力来思考“道路”或“方向”上的“大问题”。坦率地讲,这也非我所长。后因周晓虹教授在《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1期)上发表了《社会学本土化:狭义或广义,伪问题或真现实——兼与谢宇和翟学伟两位教授商榷》(以下简称“周文”),并在一些学术会议上做过相关演讲且在微信群中流传,又听他转告亦有重要期刊准备转载,考虑到此文已经或又将拥有更多读者和听众,我就动了再啰唆几句的念头。显然,如果我不回答其中的一些论断,商榷也就成了独角戏。另一个还想多说几句的动因是自我的论文发出后,又跟进了一些相关讨论,比如有学者乐观地认为,本土化是“不是问题的问题”,我也借此回答,“不是问题的问题,为什么会成为问题?”以及为什么当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中国社会学缺乏主体性的问题才能得到解决。看起来,相关讨论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此文想阐述的基本观点上。此时,再做些延伸性讨论已必不可少,否则让一些观点就这么过去,会导致沉醉于此的人多过投身其中的人。特别是周晓虹本人见到我,也提及希望能看到我的回应。


  一、“心理学化”的说法不成立

  在这里,我想先具体回应周文中批评我的几处,然后从此展开对他及其他相关观点的不同看法。


  首先,我想说明一下我的学术处境以及周文对我学术研究的归属问题。他认为,我的本土化是“心理学化”的。我认为这个判断是不成立的。在我求学的道路、所学过的专业及所受的学术训练中,不曾有过心理学的专业训练。我承认,在当年报考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班时,我的确考过心理学这门课程,但这是考试科目之一,当然会复习到《心理学概论》之类的书籍,但自考上后因为所学专业是社会学,自然没有可能受过此方面的进一步熏陶。或者说,如果我把写过的一些学术论文拿给心理学专业人士看的话,无论从视角、路数、方法乃至于写作格式上都很难得到他们的认可。说得再直白一点,我的论文在心理学专业类的杂志上是发不出来的。庆幸的是,由于某种特定的机缘,大家都想共同讨论“本土化问题”,那么我对包括心理学在内的(即所谓社会与行为科学)本土化阐述也会收录在相关的刊物和书籍中。也许,他的意思不在于此,而是认为我因为上过一期杨国枢等台湾地区的教授在大陆开办的社会心理学暑期班,便可以说明我是心理学化的,但这点我也不认可,因为他自己也早于我上过这个班,为什么他没有窄化,而我就窄化了。我猜测他还有一个理由是我因为和台湾地区部分心理学家一直有学术交流,所以很容易心理学化,这点还是不能成立,因为台港地区的社会与行为科学本土化不只是心理学家在推动,还有不少其他学科学者的参与,比如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或者一些人文学科等,包括周文中提及的台港地区本土化言论也有不少出自非心理学家。为什么不能是我只对“本土化”的议题感兴趣,而一定要判断我对“心理学的本土化”感兴趣?或许他还有一些证明,比如我是台湾《本土心理学研究》的编委,还当过南京大学心理学系的主任。作为前者,该杂志的编委会中也有社会学学者,乃至其他学科的学者;至于后者,也是在他当院长时希望我能出任第一任系主任,等待从事心理学专业的学者就位,我就可以退出。可见这是他的工作安排,而非我的研究专长。所以平心而论,如果说我有心理学化的倾向,也不应该由他来做这一判定,而应该是我本人希望能被中国心理学界接纳。可我知道这不现实,因为那是一种“很高级”的科学,崇尚那个学科的学者们大都埋首于手上的各种实验和数据分析,抑或正在编制各种量表,我是学不来的。当然,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也对其中的一些研究方式、方法有些外行的见解。


  我为什么要把此一问题讨论得这么琐碎?其实,琐碎中隐藏着我后面要讨论到的关键问题:一是由本土化研究引发的“问题意识”已经使我并不在意我的学科归属了,二是研究人情、面子和关系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说这里可以先给出一个结论性的看法,那就是我不同意研究人情、面子和关系等是一个心理学化的方向,甚至这样的观点会使社会学忽略它们的重要性。当然,周文中也提到了微观社会学。这点我比较认可,至少可以先确定这是一个微观社会学的领域(是不是真的微观,我下文还要讨论)。那么,为什么微观社会学的本土化很重要呢?从以往我们学习西方社会学理论及历史来看,我发现微观社会学更容易产生真正被认可的社会学理论。这不是一个需要争论的问题,而是事实。每一个学习过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社会学知识体系中相对经典的理论大多集中在微观社会学。当然,我们也会学习到几个宏观理论,但除了马克思所奠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关系的理论框架外,其他相关理论都未能成为其理论知识中的中坚,比如达伦多夫(Ralf G. Dahrendorf)的冲突论建立于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反对之上,谈不上多少建树,反倒是因为科塞(Lewis Coser)将其微观化了,才更受学习者的青睐;再如,帕森斯(T. Parsons)的结构-功能主义几乎被抛弃,经其弟子默顿(Robert K. Merton)将其下降为中层理论后才得以继承,这也是微观化的一个表现,更不要说大家耳熟能详的理解社会学、符号互动论、交换理论、戏剧理论以及近来被中国社会学关注到且大加套用的社会网络理论等,都是我们学习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重点。为什么要学习这些微观理论,因为社会学理论的搭建基础往往是从微观开始的。布劳(Peter M. Blau)也许是一个同时跨越了微观与宏观的社会学大家,但是他的宏观社会学理论也是从自己所建立的交换理论开始的。


  回到一个更加一般性的问题上来,讨论本土化为什么非要谈理论问题呢?这就涉及周文对我的第二个“窄化”含义的批评了,我想这才是正题,就是我的社会学本土化观点是希望将其限定于“学理”方面。是的,我上一篇是这个意思,现在还是这个意思。我坚持认为社会学本土化在此方面的确需要窄化。这涉及一个比较重要的议题,即当产生于西方的社会科学进入中国之后,我们如何定义社会科学的本土化。


  二、本土化不是历史过程与事件,而是学理上的提升


  依照周文引用的在他看来重要的几个人物的观点,我也同样想讨论一下。


  比如,孙本文和吴文藻是如何讨论社会学的中国化的呢?我不翻阅更多的材料,就周文给出的原话是,他们关注“这一外来的知识体系是否具备说明中国社会的可靠性即解决中国问题的有效性”,好吧,我这里对这一关注给出两种可能的答案。一种是具备说明。既然具备,那么不就可以直接照搬外来的社会学了吗?但他们提倡了“中国化”,说明不具备。好,问题来了,不具备怎么办?这就是本土化持续争论的焦点,比如是修订,还是改良,还是创新,是类比于自然科学那样,不承认有什么中国的社会学,还是重视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同意有各个不同地方的社会学等。


  很多时候,学者在此争论中,会以吴文藻当年所建立的人类学中国派为例,那么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人类学可以做到,社会学不可以。我想其间的原因之一,就是人类学的研究不受现成的理论左右,更不考虑什么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或者直接说,人类学就是考察特殊性的。如果各个不同社会和民族地区的文化都是一样的,那么人类学这个学科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人类学只强调直接进入田野考察,其存在的价值就是更多地展示不同的具体的文化形态。那么毫无疑问,中国文化有自己的形态,而且还有各民族的多种形态,如果研究得好,自然会有中国学派。可见,人类学家从田野调查或当地口传及历史文献中提炼出一种契合当地的文化学派或者理论模式是完全可能的。比如费孝通的“差序格局”,就是他在乡土中国的考察中,结合了儒家思想(当然受到潘光旦对“伦”研究的启发)提出来的,而没有拘泥于当时已经可以使用的什么西方人类学或社会学理论,具体而言,也没有在“内群体”和“外群体”的概念区分中打转转。如果那个时候费孝通依赖于群体的内外之分来解读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也就提不出来了。如果说差序格局的概念建构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学中国化的例子,那我有部分的理由认为,它因摆脱了西方理论并脱颖而出,正是中国社会学研究沾了人类学研究的光。即使我们此时坚决认定费孝通是社会学家,也没有关系。我下面还要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再来看一看在民国时期一些社会科学家们发起的“乡村建设运动”。乡村建设运动算不算社会学的本土化实践,可以存疑。以梁漱溟在《乡村建设大意》(1936)中对其含义的总结来看,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与我们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的含义很接近,只能说有社会学方面的参与性实践,但不完全是社会学家的事情。不过,就算社会学家参与的那一部分也要运用社会学知识指导和解决中国问题,也说得通,只是这样被当成本土化的事迹给我们带来的知识点在哪里呢?如果说也有,那么我们一方面就需要从事这些运动的学者本人提供一些由此而生的知识性内容,比如费孝通在《乡土重建》中发现了“双轨政治”,另一方面也需要今日社会学家再从中提炼出一些本土知识点来,比如渠敬东写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双轨治理体系——封建与郡县之辨》,这就是学理上的工作了,而不只是叙述这场运动本身。如果作为一个事迹就算成本土化,那么的确如周文提及的,我们可以算上社会学是如何进入中国的,何时进入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中的,有哪些学者为之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以及南北方的社会学学会如何成立又如何办刊的之类。但显然这些离本土化的讨论还有很大的距离。


  “广义”意义上的社会学本土化步入改革开放以来,周文重点提到了金耀基和费孝通。他引用的金耀基原话是:“社会学中国化至少含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的意义:一是指建立中国的社会学,即要赋予社会学以特殊的中国的性格;二是指使社会学充分地在中国发展,使它与中国的社会发生关系,为中国所用,在中国生根。”我找来金文阅读后,得知他重点表达的意思是第一种。而第一种含义主要是知识论的讨论,其文章列举了社会学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上的区别,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以及目前已经形成的多种典范,但没有告诉我们中国社会学的典范是什么,此文只暗示在中国社会学中产生典范是可能的。比如,他在结尾处说的一句话是“在中国的社会学虽然不必会出现一种‘中国社会学’,但中国社会学者所从事的社会学研究将无可避免的会多少反映中国的文化社会的性格。在这个特定意义下,‘社会学中国化’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我想,这里的社会学本土化的性格正如此文的副标题(“一个社会学知识论的问题”)一样明显是指学理上的,而反衬出第二个含义也许未必是学理上的。


  我这里先回到第一层含义上来,如果我们想赋予中国社会学中国化的“性格”,该如何做呢?一旦实施起来,那面临的知识搭建工作是很复杂的,比如引进、翻译、培养、课程设置等,但这些复杂最终是要回到学理上去的。比如,在已有的多元典范中如何建立源自中国文化社会性格的典范?自本土化(中国化)问题提出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包括今天依然带出来的那么多争论,且不说典范这么高级的问题,就是要不要这个典范都争论不休。如果最终真的形成了某种典范,会不会是谢立中所谓的“强本土化”的,进而给出的结论是这条路“走不通”(尽管他没有把我当成“强本土化”的人,但我依然认为这条路也可以走,或许本没有什么本土化的强弱之分)。再来看金耀基的第二层含义,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本土化的广义,但这个“广义”在实践中是完全可以脱离第一层含义而成立的,因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现成的西方社会学一样可以在中国长足发展,一样可以为中国所用,一样可以生根(所以许多人认为本土化没意义,是多余的)。不就是培养一批又一批坚定认为社会学就是社会学,没有必要本土化,只要把方法学好,走入中国田野,多做些调查,多取得一些数据的学者?难道这些不都是社会学的发展、所用、生根吗?当然,我们也可能认为有了充分地发展、所用、生根,情况就不一样了。既然不一样,那么就得讨论如何做到不一样,这不还是要回到我们需要建立中国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学理问题上去?


  再来看一下费老的提法。他说:“联系中国实际讲社会学和以社会学的研究来服务于中国社会的改革和建设”是中国化的两项内容。我个人认为,这个提法比较其后来对“文化自觉”的呼吁,尚没有太多的本土化含义。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任何一个在中国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无须本土化,也是这么认为的。一个不赞成本土化的人完全可以赞成联系中国实际讲社会学,以社会学来服务于中国社会的改革和建设,否则社会学只是大学专业中的一门学科,不切实际,不联系现实,大多数学生也不会选择这个专业,或者说,社会学本身的学科性质已决定了它必然是联系实际,服务于社会的(这就是本土化讨论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的依据)。可见,无论是金耀基,还是费孝通,这里面的难题不是广义和狭义的问题,就是赞同不赞同,以及赞同了之后如何做到知识层面上出成果的问题。有了知识层面上的成果,才会有中国社会学主体性的证明和标志,否则也只是一种呐喊。如果我这时不将此问题窄化,那么从宽泛的意义上讲,社会学仅凭其在中国的发展,比如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各种会议、各地学会设立、大量翻译评介,并走出象牙塔为民众服务,就是本土化了,那么它当然是广泛的,但这不是我想说的本土化的意思。


  三、本土化的“问题意识”问题


  对于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科学中国化到80年代起从台湾地区兴起的社会与行为科学本土化之间跨越了约半个世纪,其间是否有“承续性”问题,周文与我也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争论。我们当然有理由认为,作为一个后发的本土化思潮竟然不知道原先已经有过一次本土化倡导,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以费孝通本人的生命历程看,也经历过这两个时段,比如,费孝通既是吴文藻建立的人类学中国学派的主要成员,又于1983年、1985年及1988年三度赴港参加了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社会科学家们举办的“现代化与中国文化科际研讨会”,之后亦有数次在香港地区、中国大陆、日本等地参加类似探讨会的经历。而第一次会议后出版的集子又取名为《现代化与中国化论集》,说明一系列的学术活动都有本土化的成分。再加上台港地区的社会科学并未发生中国大陆曾有的中断情况,自然也是学统延续的。但我为何在我的文章中依然说“无传承性”呢?这不是出于我的无知,而是出于我的思考,因为我这里的含义不是从历史脉络出发的,而是从问题意识出发的。


  我的观点是,20个世纪30年代—40年代的中国化讨论与80年代以来的本土化讨论之间存在着“问题意识”上的显著差异(这个差异在费老本人那里从恢复社会学的思考中没有多少变化,也是周文引用的那些观点,直至晚年,才有重大的突破)。也就是说,前者讨论的中国化重点在于那些学成归来的社会科学家们如何将其所学的学科运用于中国社会,即所学如何所用,也叫“洋为中用”,这一点在我们上一节的讨论中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即使进入到80年代,老一辈社会学家们对社会学如何重建,还是持有类似的观点。而其基本含义也是承续洋务运动以来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只是在社会科学恢复以后其原本的“中学为体”更多地改成了坚持马列主义的指导。其实,体用观念的传承性也非社会学恢复重建才有,它在其他学术领域也一直持续着,比如李泽厚在80年代还提出过“西体中用”。所以,30年代—40年代的社会学中国化问题,自有当时的历史情境。


  自晚清到民国,中国政府开始派遣留学生前往欧美甚或有一批自费生前往日本学习西学知识体系。他们学成归来后的历史使命不单是要在课堂上加以传授,还有一个如何依靠这个新学重新认识中国,解决中国实际的问题。在此期间,学者们的困惑在于他们年幼时大都受过中国传统蒙学的教育,乃至背诵过四书五经,现在需要转换思路,以一种新的学科视角来重新看待现实世界。可以说,其欣喜远大于疑惑。在当时的学术界,新学压倒了旧学,即使儒家学统的维护者面对西学的势头也在那个时期被冠名为新儒学,其含义中有与西方文明对话的含义。回看梁启超、章太炎、蔡元培、王国维、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傅斯年、冯友兰、陈寅恪、吴文藻、李安宅、潘光旦等学者的文章,便可以窥视出当时一大批学者都受到了洗礼。虽然他们的学术领域各不相同,但都强烈地表现出要用一种不同于传统学术的思路来重新认识中国人文,并重新梳理和研究自己的社会、经济与文化。但80年代以来所倡导的社会与行为科学中国化则少有这样的问题(或者说“西学中用”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学人的认可,纯粹意义上的旧学几近消亡,比如现在不用哲学,而只用经学谈儒道的人极少,也不可能不认可社会科学的重要性)。这一时期的学者们从小便开始接受西方教育(即接受学校正规的西学教育,而非私塾教育),后来又考入大学接受了相关学科的系统学习和训练,然后再去欧美深造回国从事教学科研。他们此时面对的不再是原来那种学成归来只图一试身手或者大展宏图的冲动,而是深切感受到了西方社会知识体系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之间是“两张皮”,也就是看到了他们一直信奉的学术思想和方法论及其由此而生的理论概念及具体研究操作,都没有说清楚自己的社会和人的问题。他们的研究是跟随西方走的,是西方对什么感兴趣,他们就跟着对什么感兴趣;西方学术讨论什么,他们就跟着讨论什么;西方人用什么理论,他们就用什么理论;西方人做什么课题,他们就做什么课题;西方人提出什么假设,他们就忙着验证什么假设。几十年下来,他们对当地人的生活模式及其内在机理依然混沌不清。这不是说他们对自己的生活处境不清楚,他们作为此种社会文化中的一员,当然知道如何过好中国人的日子,如何与中国人打交道,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但一回到学术中,这些熟悉的东西就统统消失了,他们回到自己所坚守的那些理论方法和学术话语中去了,亦步亦趋地跟着西方学术前行。为此,本土化不是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想另起炉灶搞一套自己的学科,比如强调中国社会学,以区别其他国家的社会学,也不是确立自己的独特之处。这些认识都是从学科层面向下看到的“不合理”,而真正的问题是每一个社会文化中的研究者都可以从本土收集到的资料来提出问题、研究问题,最终也成为社会学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由此觉悟,他们产生了焦虑。此时,他们对自己曾经坚信不疑的知识体系产生了动摇,换句话说,他们这个时候关注的不再是如何理论联系实际,或者如何应用、服务于自己社会的问题,而是因平生所学与现实的落差,对知识再生产本身产生了疑问。于是,如何摆脱西方中心的研究思维、理论框架乃至方法上的束缚,从自己的社会与文化中提出现实和理论问题,成为其本土化的基本点。最终,他们打算通过改变研究策略,对原本那些理所当然的知识进行挑战、修改乃至走出自己的学术道路。

  

  我这里还想顺带说一下的是,我当然同意“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说法。本文前面已经提到了社会学中的多元典范,如果普遍主义不是多元化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学习那么多西方社会学理论?难道我前面列举的社会学流派中还会区分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以及我们为什么要讨论实证主义社会学与非实证主义社会学?我们为什么不在坚持“实证主义”的同时肃清“非实证主义”的社会学?为什么不在对美国社会学知识体系感兴趣后对法国、德国等社会学思想进行清算?正是因为普遍性也是多元的。我的问题不在这里。我的问题是中国历史、学术、思想和现实也给我们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资料,为什么在这些多元性的普遍主义中没有中国社会学家的贡献?我不认为做了本土化研究,就远离了普遍主义,就特殊了,就背离了社会学原本想建立的知识体系。从近来国内发表的一些论文来看,对于本土化的疑虑,有很大一部分还来自于好像赞成了本土化,普遍主义就削弱了,或者没有了,就出现了“特殊论”“特色论”或“中国例外论”。虽然他们长篇大论地反复论证普遍性是多么的重要,但我想问的是,那些不做本土化的学者为普遍性研究做了什么?同样的问题还是我们的知识贡献在哪里?我们说来说去,说的还是一个老问题:普遍性的研究不是西方社会学研究的专利,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那么赞不赞成本土化是无所谓的,但请同样做出成绩(这是我对一些身居海外的杰出的中国社会学家表示敬意的地方)。为此,我们能不能辟出另一个讨论区域,看一看这些欢呼普遍主义的学者自己如何提供了一些普遍主义的成果,而不仅仅是因为习惯了照搬他人的理论,就坚守他所认定的普遍主义。


  以我个人意见来说,本土化的成果也隐含着普遍性。从事知识生产的学者都知道,研究人类也好,中国人也好,当地人也好,张三李四也好,都有普遍主义存在其中。不是因为研究了人类就有普遍主义,研究了张三和李四就没有普遍主义。社会学中的个案研究方法显然不是为特殊主义而设,让我们只关心张三和李四,而是指通过对他们的研究来关心人的某种类型或人的某种理论发现。我曾给西方学生讲过差序格局,他们也认为这有普遍性,我经常在做人情、面子和关系的讲演时,被多次问及其他社会是不是也会有人情、面子和关系。这些都在说明本土研究的出发点更多是从自己的社会文化开始的,甚至我们起步的概念也是本土的,但一旦演变成一种理论或解释框架的时候,其普遍性便会得到提示。一切问题其实在于,当我们确立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后,我们“想回答”或者在什么层次上“想回答”什么问题。张三或李四也是人类中的一员,难道研究了他们,他们会是人类的例外?即使其身上的确有所例外或有独特之处,那么波普尔(K. Poppe)的“证伪”也会发挥作用,让普遍主义获得重新的定义。就此而论,多元化也好,普遍主义也好,本土化也好,它们都不应是西方社会学家们单独玩的游戏,而应该是不同地方的社会科学家共同参与的游戏。费孝通对此恳切地说:“我认为,西方的文化固然有它的优越性,但它不是完善的,起码它没有解决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这种文化所创造出来的人文世界还是不完整的,要想让它完整化,还需要其他的许多文化来共同参与。所以,不能强迫所有的文化都一致,要强迫所有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都一致,这是大家不能接受的,也不可能接受的。”文化上的差异性自然会导致学术思考与构成上的差异性。为什么关于本土化的讨论中会歧义丛生呢?因为许多中国社会学人担心我们如果本土化了,就参加不到他们的游戏里去了。而情况恰恰在于因为本土化了,社会学中的多元典范或者多元化的普遍主义才能注入新鲜的血液。欧博文(K. J. O’Brien)有一个观点,我十分赞同。他说:“社会科学中的很多概念和理论是根据西方的情况发展起来的,而各学科也假定这些概念和理论同样适用于中国这样的地方。但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指出很多概念并不能很好地应用到其他情境,中国的经验证据就很容易‘击破’它们。制度化、代表、选举这些概念本身都不错,但它们深深根植于多元民主的预设之中。我们可以用中国的例子说明它们并非像大家想象得那样具有普遍性。这样做有助于完善理论,也表明在深化社会科学知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亚洲的情况。”所以在中国人与中国社会的研究上,有不少西方学者不但会期待有没有更加切合的解释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概念,而且也会期待对现有的理论框架作出改变。


  四、社会学本土化的“窄化”理由


  我现在想回应一下周文中指出的“在其本人耗时30载研究的‘关系’‘人情’‘面子’等社会心理学或微观社会学的范畴之内,认定只有‘这些概念是本土社会学可以贡献给国际社会学的’”这一看法。


  首先,我想声明的是,我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一直坚持这几个概念研究至今。但这只能说明每一个学者最终都会专注在一个专题领域耕耘,而不可能什么都研究,什么都懂,我也没有说过本土化就是研究这几个概念,而只能说,或许因为我相对熟悉这几个概念的研究及其进展,就会在讨论本土化的时候时常以这几个概念为例。当然,兴趣只是一个方面,关键问题显然不在这里。我之所以愿意付出整个学术人生于此,是因为这几个概念客观上早已对国际社会科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不是本土化学者自己所宣称的那种贡献。我这里先从外围说起。比如在管理学的研究中,也有本土化的讨论。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统计,他们“选择自1980年到2010年间发表于7本国际顶级管理学期刊的259篇中国情境实证研究以及《组织与管理评论》自2005年创刊以来的43个实证研究作为样本,结果表明,虽然越来越多有关中国情境的管理与组织论文被发表,但这些论文在过去的30年间,仅贡献了三个新概念,市场转型(market transition)、网络资本主义(network capitalism)和关系(guanxi),而在概念间关系的解释逻辑方面,并没有发展出真正中国本土的理论体系,只是贡献了儒家思想中的一些概念(如面子、人情、仁、报等)而已。此外,虽然使用亚洲数据的论文,在数量也有了显著增长,但其理论框架大多还是西方现有的,鲜有创新与发展”。从这里提供的论文篇数及涉及的中国管理学贡献,我们就可以清楚地意识到,三个概念的确少了一点,但足以把中国管理学界丢到地上的面子捡起来。更加重要的是这三个概念是什么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关系”,“网络资本主义”其实也是“关系”的延伸性讨论,或许,“市场转型”的机制中也有以“关系运作”进行解释的部分。高伟定(Redding S. Gordon)和 伍锡洪(Ng Sik Hung)在实证研究基础上也指出:“在考虑东方社会和脸面相关的价值观时,重要的一点是,每一个案都表明它是核心要素,通常也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什么边缘的或附带的对行为的影响。”


  我们再来看一看,我不敢涉足的心理学研究。香港心理学家何友晖曾在80年代初就指出,在行为科学中亚洲文化可以为国际学界提供六个关键概念,其中中国所占的三个分别是孝、仁、脸面,而这三个概念的根源性都在于“关系”。几乎同一时间,黄光国用英文发表了《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自此以后开始将这两个概念作为他讨论和构建华人本土心理学的基础。而尤为值得提醒的是,无论是何友晖写的《论“脸面”》,还是黄光国写的上述论文,它们都是发表在《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上的,说明了投稿人的学科意向及所发表杂志对其研究领域属社会学的认可。说到这里,我可以有底气地来梳理一下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中国社会学的重要人物了。比如我们可以寻找到费孝通在许多方面的讲演、文章,他提出过“小城镇大问题”,也大力倡导“志在富民”。但我们在讨论社会学本土化时,更在意他的“差序格局”概念,因为建立中国社会学,需要本土概念,需要一个看社会的视角,需要一个对中国社会现象有解释力的框架,那么这个时候,差序格局是符合这些要求的。如果承认了这一点,我们再进一步思考一下,差序格局是什么含义?就是“关系”含义的另一种表述。我们再来看一下金耀基。是的,他期待中国社会学有自己的性格,可是这个性格是什么呢?我这里采用他的自选集(也就是他自己满意的文章)来看一下他的主要研究方面。此书中共有四部分论文组成,第一部分“中国的现代化”,我认为这是考察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向,这个话题被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所共享,故不能因此就说他赋予了社会学的中国性格;第二部分“个人与社会”(开始微观化了),其中收录的论文是《儒家学说中的个体和群体——一个关系角度的解释》《人际关系中的“人情”之分析》《关系和网络的建构——一个社会学的诠释》《“面”“耻”与中国人行为之分析》《中国人的“公”、“私”观念——兼论中国人对隐私权的理解》及《个人与社会——儒家伦理范典的特性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问题》;第三部分“社会学与现代中国”,主要是收集社会学中国化的思考和讲演;第四部分“大学之理念”。看下来,哪个部分是中国社会学的性格,就是“个人与社会”那部分,而这一部分竟然也是主要讨论“关系”“人情”和“面子”的问题。如果我把涉及这一领域的学者名单拉长一点,那么从梁启超、胡适、冯友兰、潘光旦、梁漱溟、许烺光、乔建,再加上已经谈到的费孝通、金耀基、何友晖、黄光国等,他们在解释中国社会与中国人的问题上,都是从“关系”开始讨论的。我想问的是,这些学者是心理学家吗?大多数都不是。他们窄化了社会学本土化了吗?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我的研究与他们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我窄化了,那么他们也窄化了;如果我心理学化了,他们也心理学化了;如果他们不是,那么我也不是。


  更进一步说,为什么“关系”对研究中国社会,塑造中国社会学的性格那么重要。这就是我对它属于微观社会学的提法本身也持有异议的地方,因为在西方社会学的知识框架中,“关系”(人际关系)几乎等同于“社会互动”或者特指“面对面”的社会交往,当然要被放在微观社会学当中去研究。但以中国文化而论,儒家所谓的人伦和家庭中的成员关系,是被确立为治国纲领的,也就是用来“修齐治平”的,所谓“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及仁、义、礼、智、信)如果套入西方社会学体系,大都可以算成是关于人际关系范畴的讨论,但中国文化不会做这样的划界,“关系”的含义虽是从家庭及社会与政治中的人际交往出发的,却是统揽治国平天下大局的。从这点来看,“关系”在中国文化中的意味既是微观的,也是宏观的。如果我们借助于这一本土概念的探索,找到一种打通从微观到宏观的视角或者理论,也是对理论的一个贡献。


  最后,我还想回到西方社会学内部谈一下中国贡献的话题(这点足以说明好的本土话语经过整理和抽象,上升为普遍理论亦是可行的)。例如,在我们所学习的西方社会学各种理论流派中,我们似乎意识不到中国文化对它们有什么贡献。的确,西方社会学理论虽有各自的源头,但似乎和中国沾不上边。但有一个例外,即深受中国社会学者喜爱,其实在西方社会学理论中也经久不衰的理论——戈夫曼(E. Goffman)的戏剧理论,是受惠于中国文化的。为什么这个理论让中国学习者在学习中会感同身受?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是从中国人的“面子”含义中提炼的。戈夫曼是先阅读到了明恩溥(A. Smith)的《中国人的气质》及胡先晋(Hsian Chin Hu)的《中国人的面子观》,并于20世纪50年代先发表了“On Face-work”,进而演化成了戏剧理论。我在此只想提供一个值得回味的地方,如果戈夫曼的这个理论是中国社会学家做的,会是什么下场,我猜想就是排斥和遗忘。这时,我们再来看一下周文中提及的林南的社会学研究是什么,就可以知道他也在做类似的工作,也就是把中国人的“关系”概念融化到“社会资本”的含义中去构建其理论,并影响到边燕杰的一系列研究,又进一步将此系列提升为“关系社会学”,阎云翔及周雪光也注意到了“关系”对其自身研究领域的解释力问题。


  五、结语


  以上就是我想表明的“学理”重要性。我们知道,在中国学习社会学的人很少有机会去国外从事社会学研究,大部分人所启用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都会限定于只研究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有条件的少数学者例外),如果我们从广义上来界定社会学本土化,就等于说只要处于中国背景下的社会学历史进程及其一些重要社会学家的努力都可视为本土化,更不用说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越来越意识到社会学的作用,更何况原先国民经济发展报告因加上了“社会”二字,也让社会学研究有了更重要的提升。如果说,广义上社会学需要发展,那么我们的研究队伍、我们的专业设置在壮大,我们的学科排名、我们的发表论文数即将超过最发达国家,也是其特征之一。如果我们满足于这样来定义本土化,依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反倒是要问,为什么如此规模的学科生产,没有交出令人骄傲的答卷。至于关系、人情和面子的研究,不是说我想窄化社会学本土化,而只能说是我个人的兴趣和视野。如果中国社会学家在学理上,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分层与流动及社会制度运作、社会结构或者互联网社会等各个领域,都从自身的社会文化中为社会学知识体系添砖加瓦,而不是一味验证西方理论,那这样的广义我当然举双手赞成。


  为何构建中国社会学的知识体系一定是学理的,因为我们需要概念和理论。从今日往回看,人的知识来源有很多种,它可以来自神话、传说、宗教和信仰,也可以来自历史记录和日常生活的经验积累。但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后,就基本来自于科学研究了。科学研究因其复杂性被划分到了不同的学科(当然也有交叉和融合),而不同的学科又是通过一套概念和理论来支撑和体现的。如果中国社会学的发展不能做到这一点,只停留于呐喊、造势、推进、运动、事迹、课题、会议、调查、应用、联系实际等,那么,在我的眼中,这些只能算同仁们在社会学本土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罢了。而其中隐藏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在此前行的道路中也会有些人不同意本土化,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完全赞同理论要联系实际,赞同学科要为社会服务;也会有人认为本土化已经不成问题了,多议反倒是问题。的确,多议我也反对,只是内涵不一样。我的观点是,本土化不是议论的事情,而是做研究的事情。还会有人呼吁,社会学要有自身的主体性,这点我也认可,但如果没有自己研究上的学理贡献,就没有主体性可言。正是出于这一考虑,我认为本土化只能“窄化”于学理方面的成就以及应当看一看究竟对世界社会学做出了哪些贡献。  


  翟学伟: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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