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采安仲裁|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受案情况分析

2016-11-22 王军仲裁团队 采安律师事务所

导语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是亚太重要的仲裁机构,那么,它每年受理多少案件,标的额及案值如何?仲裁员的国籍主要来自哪里,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本文根据SIAC官方网站的Annual Report 2015 进行摘编翻译,仅供学习之目的。年度报告原文的知识产权属于SIAC。

一、案件总体情况

2015 年SIAC新登记了271个案件,与2014年的222个案件相比,增长了22%。下图是2005年至2015年SIAC受理案件数量情况。2015年受理案件总标的是62.3亿美元,与2014年50.4亿美元相比,增长了24%。2015年每个案件的平均案值是2300万美元。



二、当事人所在的国家和地区

SIAC受理的案件,当事人最多的是来自新加坡,大约占三分之一。84%新受理的案件具有国际性质。42%的案件与新加坡没有任何关联。印度、中国和韩国,给SIAC案件来源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SIAC受理案件的外籍当事人排名前十如下(不含新加坡):



SIAC在2015年受理的案件,来自55个司法辖区,具体如下:


三、案件行业分布

SIAC在2015年受理的案件具有多样性,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贸易、商业、公司、航运/海商、建设工程、保险、矿业、能源、知识产权、信息技术、金融服务。贸易和商业一直是主要争议领域并在2015年保持这一状况。



四、仲裁员委任情况

至2015年12月31日,SIAC委任了126名仲裁员,其中86名为独任仲裁员,40名为三人仲裁庭的仲裁员。在126名仲裁员委任中,其中116名是根据SIAC进行委任,另外10名是根据UNCITRAL规则以及在临时仲裁案件中委任。值得注意的是,SIAC的委任程序包含了对拟被委任人员进行利益冲突检索。

 

SIAC委任的仲裁员中,仲裁员国籍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新加坡、英国及澳大利亚,详细情况见下图:



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中,仲裁员国籍35%是新加坡,25%是英国。详细情况如下:



五、紧急仲裁员和快速程序

在2015年,SIAC收到了5起委任紧急仲裁员的申请,SIAC全部同意。自从在2010年7月1日引入紧急仲裁员程序至2015年底,SIAC累计共接受紧急仲裁员申请47起。

 

在2015年,SIAC收到了69起快速程序(expedited procedure)申请,SIAC同意了其中的27起申请。自从在2010年7月1日引入快速程序至2015年底,SIAC累计共接收快速程序申请231起,其中同意了140起申请。

 

六、适用法律

SIAC在2015年受理的案件中95%包含了法律选择条款,当事人总共选择了21个不同法域的法律管辖基础合同。其中,选择适用法律最为频繁的是新加坡法律和英国法律。详细情况见下图:



七、其他方面

(1)   2015年新受理的案件中,引发争议的合同64.5%是在2013-2015年期间签订。

 

(2)   2015年SIAC共签发了116份仲裁裁决,其中包括3份紧急仲裁员基于紧急临时救济签发的裁决/命令。

 

(3)   2015年SIAC在10起仲裁地为新加坡的临时仲裁案件中提供了指定仲裁员的服务。


王军

采安合伙人

高级顾问

王军教授,采安合伙人,曾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目前担任东亚贸易争端解决咨询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贸仲、北仲、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仲裁员,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理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