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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

南京特师学工处 南特学子 2024-04-30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

考试准备要点



必带考试用品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实体校园卡。三证缺一不可!!!


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听力耳机(备用电池)、手表、口罩


考试用品说明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


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含空白纸张)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等)、录放音机(如MP3等)、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考试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疫情防控要求

考前提交“体温自我检测登记表”“健康情况声明书”纸质稿(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信息。

体温、身体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考生入场前须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进入考场前务必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进场提醒

四级8:20开始进场


六级14:20开始进场


进场方案


考试流程注意点

1.考前佩戴口罩、按序排队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 

2.入场后调好频道进行听力试音; 

3.在非听力考试期间,禁止考生佩戴耳机答题,否则按违规从重处理。 

4.写作文时规定禁止翻阅听力、阅读等试题; 

5.听力录音播完立即收答题卡,注意边听边填涂答题卡。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黑色字迹签字笔、填涂信息点——2B铅笔;只能在规定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严禁利用手机等工具拍摄考场内外的任何场景及有关考试材料,进而发布微博等网络信息。如果发现并查实其微博发布,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拒绝作弊行为。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其它有关文件执行。 

请珍惜重视每一次考试机会,按时参加四六级考试。

警示教育材料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方法(南特师〔2017〕107号)

严重警告处分

1、不听监考老师指挥调动,不按自定位置就座

2、监考教师要求出示学生证或有效证件而无理拒绝者;

3、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听劝阻的;

4、考试结束仍强行答卷,经警告不改者;考试结束不交试卷,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记过以上的处分

1、考试中交头接耳,索要答案或对答案、传递纸条、交换座位、偷换试卷者(包括双方);

2、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答卷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

3、夹带或偷看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课本、笔记、复习资料、纸条等; 

4、在墙壁、桌面、身上等处书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5、违反考场规则携带并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电子设备的;

6、交卷时,看别人的答案后,涂改试卷者;

7、考试时间在考场外翻阅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8、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在考试中途故意将试卷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发现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查实者;

10、经评卷教师认定,答卷雷同者;

11、用不正当的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者;

12、经过认定其他形式的作弊行为。


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1、第二次作弊者;

2、由他人代替考试,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3、团伙作弊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

4、利用通信设备及高科技作弊工具作弊者

5、已构成作弊,拒不服从监考教师处理,故意纠缠、谩骂、威胁,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考生违规、违法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7、考试过程中提前离开考场; 

8、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 

9、考试过程中在规定时间之前翻阅试题册; 

10、考试过程中,错贴、不贴条形码粘贴条; 

1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1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 

1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14、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15、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16、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通讯或电子设备; 

17、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18、有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19、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20、肆意撕毁、涂抹答卷,破坏答题卡中信息点导致无法评卷; 

21、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考场同种试卷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22、在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答题卡和答卷出现在其他考场试卷袋内; 

2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2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5、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 

26、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 

27、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28、有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9、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0、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3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典型案例

手机

1、手机关机,闹铃作响

2、手机静音,通告中心新消息提醒

3、手机静音,来电提示音作响

4、手机静音,开启/使用作业帮”“爱作业等辅助学习APP


禁止拍摄

国家级考试严禁利用手机等工具拍摄考场内外的任何场景及有关考试材料,进而发布微博等网络信息


案例:某高校考生提前进入考场后,私自拍摄考场照片并发布至朋友圈,以示其紧张心理,该行为3分钟之内被公安厅查获。

处理:考生以违纪论处,四六级成绩作废,且按校纪校规从重处理。


替考

案例:AB两位同学长相相似,A因无法确保四级能顺利通过,故存侥幸心理请B替考四级。

处理:留校察看

校纪校规处置依据:《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南特师〔2017〕107号)第三条第二点“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国家法律法规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党史天天学

TWO SESSIONS




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机关。

A.职能
B.专责
C.业务
D.主管



答:B





文字|南京特师学工处

编辑|张梓玥

初审|冷   晴

终审|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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