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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变身金拱门,员工的劳动合同要改吗?

2017-11-02 职工e家

-职工e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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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和朋友圈被一条充满喜感的新闻霸屏了,我们熟悉的麦叔叔,悄悄改名了。

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2日正式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其各地分公司也正陆续更名。

对此,麦当劳方面表示

早在今年8月麦当劳就宣布与中信股份、中信资本以及凯雷投资集团正式完成交割。收购完成后,中信股份和中信资本在新公司中将持有共52%的控股权,凯雷和麦当劳分别持有28%和20%的股权。

那换了大老板,又换了公司名字,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否也应协商一致变更呢?

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如果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呢?

社长特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带大家学习下↓

关注一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用人单位上述情况发生变化,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影响用人单位单独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


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组织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动,这不会也不应该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

所以当“麦当劳”改名“金拱门”后,职员工与麦当劳公司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员工在原麦当劳公司的工作年限由变更后的金拱门公司承继,员工的相关权利不受影响。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使用新名称,不得再继续使用麦当劳公司这个名称:

  1. 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2. 公司名称变更后招用新员工


实践中存在这种情况,有些用人单位因变更了名称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或劳动者不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当然,双方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关注二

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因此,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即依然有效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354号)第九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使原麦当劳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务行为的后果,也仍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实践中也常常出现这种情况,有些用人单位的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换了,新任负责人强迫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行为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关注三

  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往往与投资人变更联系在一起,如本次对麦当劳的收购一样。至于投资人的变更,原则上也不会改变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用人单位仍要继续履行其与劳动者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的股份转让、资产流动与转移分为两种情况

1、只涉及本公司一个主体,只是公司股东、投资人的变动,不涉及他方公司;

2、涉及他方公司,即存在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对于第一种情况,股权收购一般不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当收购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时,由于目标企业未发生主体变化,所以目标企业对员工的所有承诺继续有效,原劳动合同不受影响。同时,由于收购企业也没有发生主体变化,所以收购企业也不能以投资人或股东变化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能以用人单位发生变化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从实体上确立了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时劳动合同的承继制度,即:“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当然第二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承继作为基本模式被引入后,并不排斥双方当事人在这一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协商。另外,尽管分立、合并确立了新主体履行旧合同的基本格局,但如果用人单位在改制后出现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协商变更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目前披露的资料显示,本次麦当劳变更投资人,基本上还是属于以上第一种情况,所以,原劳动合同不受影响,不需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更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样,职工也不能以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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