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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买药不查核酸,重庆“四类药品”销售取消实名登记
12月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60场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药监局副局长赵勇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邹乐 摄
重庆交通广播记者:
随着近期气温变化较大,市民购药需求变大,市药监局如何保障市民群众购药?
赵勇介绍有关情况 邹乐 摄
赵勇介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十条”通知后,市药监局立即优化调整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群众用药的需求。
① 从今天开始,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包括网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也不需要查验进店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和扫场所码。
② 指导帮助零售药店复工复产、应开尽开,引导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零售药店、自动售药机等全天候营业。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③ 要求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常规药品的采购、储备,满足人民群众的购药需求。
④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零售药店从非法渠道购买药物,违规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劣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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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刘敏 姚於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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