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大礼包来啦!
6月毕业季已经到来
即将步入社会的毕业生们
你们知道自己可以享受哪些好政策吗?
小编为大家梳理了15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这些你们都知道了吗?
1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简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申领期限: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次月起1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2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简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申领期限: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
3
求职创业补贴
简述:东莞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属于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属于特困人员,属于残疾人,或者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获得每人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期限: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4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简述: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莞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个人补贴社保缴费金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期限:首次申请补贴应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5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简述: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可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
申领期限: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6
就业见习补贴
简述:鼓励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参加就业见习。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长3-12个月。
申领期限: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7
一次性创业资助
简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以及已落户东莞的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领期限: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申请。
8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简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申领期限: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简述: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领期限: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10
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
简述: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的,每人可获得最高额度1万元综合补贴。
补贴期限: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并首次在莞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期至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
11
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简述:在我市工作期间并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每人可获得3000元能力提升资助。
补贴期限: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补贴申请期至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
12
本科生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
简述: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的在读或毕业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者在读或取得境外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的,每人可获得最高3000元见习补贴。
补贴期限: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申请期至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
13
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简述: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最高补贴额度2万元-30万元综合补贴。
补贴期限: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并首次在莞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期至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
14
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简述:在我市工作期间并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每人可按条件类别获得2万元-5万元能力提升资助。
补贴期限: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补贴申请期至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
15
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简述: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的在读或毕业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者在读或取得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的,每人按条件类别可最高获得6000元-9000元见习补贴。
补贴期限: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补贴申请期至2025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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