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微腐败•广安在行动】剑指“微腐败” 提升“获得感”
“烈面镇白云村主任周祖刚多次以妻子、母亲、弟弟的名义申报灾情、临时救助款,违规获取救助款共计1700元;伪造户籍证明和镇村领导签名,将其母亲申报为易地扶贫搬迁户,骗领搬迁资金16000元。”
“乐善镇破石坪村主任胡仁华在村民修路过程中,索要群众‘好处费’8500元;与村民合谋骗领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并从中索要5000元,以村医生报账的名义私分合作医疗工作经费927元。”
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违规发包扶贫工程项目……日前,武胜县纪委对10起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尽管不少“蝇贪”开始都自认为天高皇帝远、自己手段又“高明”,但最终还是在纪委的重拳出击下原形毕露并受到严惩。
向基层惠民资金伸手,群众身边“苍蝇”嗡嗡乱飞――这种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被形象地比喻为“雁过拔毛”。“毛”虽小虽轻,拔掉的却是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损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武胜县以空前力度向“微腐败”问题宣战,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对于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从群众口中夺食的问题,坚持严查快结、绝不姑息,以雷厉风行、成效明显的“拍蝇”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更多“获得感”。
6月8日,全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召开后,该县进一步明确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切实找准“微腐败”痛点,紧盯与办事群众接触密切、对单位人财物握有审批决定权的“小官”,尤其针对村支书(村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园长等“小六长”,深入排查“微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细“治”入“微”。
“群众是‘微腐败’的直接受害者,同样也是监督发现‘微腐败’的重要力量。”谈及如何有效防止“微腐败”,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郑机智深有体会地表示,“微腐败”涉及各地各行各业“神经末梢”,其隐蔽性给纪委监督带来较大难度,因此在强化警示教育的同时,必须创新监督方式渠道,灵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通过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真正让监督威慑无处不在、事半功倍,也让“微腐败”更容易脱去“隐身衣”、揭开“遮羞布”,从而推动“微腐败”问题发现在前端、解决在萌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