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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3名机关干部因打架遭处分
广安区3名机关干部违反生活纪律遭处分
人民网成都7月6日电(任重)据广安区纪委网站消息,近日,广安区3名机关干部违反生活纪律遭处分。
广安区食安办主任袁波酒后打架被处分
日前,广安区纪委对区食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波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袁波违反党的生活纪律,酒后在公共场所与他人发生抓扯并打伤他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袁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严以修身、严格约束自己,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袁波党内警告处分。
大龙乡2名干部公共场所打架被处分
日前,广安区纪委对广安区大龙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小刚和大龙乡安办工作人员杨自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自华在与同事议论叶小刚借款收息时,与叶小刚发生口角冲突,最后发展成在公共场所打架,造成不良影响。
叶小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检干部,不严于修身、严格约束自己言行,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小刚党内警告处分。杨自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严格约束自己言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杨自华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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