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一老板向马云看齐,却欠下一屁股债!最严措施来了,老赖们要慌了!
随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正式开始施行,打击老赖又有了新招数。萧山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实行“团队化”工作,即通过一名执行中坚力量为首、若干执行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组成的“1+N”模式,开展“清积案,打拒执,强规范”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向执行难再“亮剑”。
这是一个典型的老赖:李某,一家餐饮公司的老板。
去年4月以来,其公司在萧山法院涉执行案件51件,其中涉及职工工资案件38件,拖欠13家企业及个人货款,总涉案标的近700万元。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哪知李某口出狂言:“我是向马云、王健林这个层次的企业家看齐的,所以我们的企业是要打造成中国第一餐饮的!为2022年的亚运会提供餐饮服务是我们定下的‘小目标’。”
面对法官的询问,李某又哭穷:“我们公司经营现在陷入困境,都是一时的,苦于资金短缺。不过,近期将会有大量投资进场的,请求法官给予一定时限让公司获得喘息。”
今年1月,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前往李某公司现场调查情况,发现公司的办公区域装修得十分豪华,生产车间尚在施工,机器设备并未进场,职工仍在上班。
李某对此解释道,已豪掷千万元装修公司,是要真刀真枪创办民营企业,后续资金即将进场。
执行法官考虑到公司仍在经营,直接查封企业不利于后续融资,公司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变现后依然资不抵债,同时又有后续资金到场,决定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给李某的公司一次机会。
之后,因破产审核未通过,李某无力提供明确还款计划,却佩戴高档手表,抽高档香烟,使用高档手机,穿着高档,具备一定履行能力,而且对涉及个人的债务不予理会。于是,执行法官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当场告知李某,将对公司的资产予以强制执行。
迫于法院查封的压力,餐饮公司其余负责人履行完了职工工资。
日前,区法院的执行法官现场清点封存杭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查封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共计2.6万平方米。
这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强制执行措施,严在哪些地方?
简单来说,就是“十日罚”“卅日移”。
十日罚:快速执行严惩戒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不实,在查明之日起10日内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应当遵守《限制消费令》的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执行法院自查明之日起10日内予以罚款、拘留。
执行法院发出查封、扣押裁定书、责令交付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要求将指定的车辆等动产移交执行法院。拒不移交的,在10日内予以罚款、拘留。
对作出了拘留决定而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的,10日内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控制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具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抗拒执行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拘留决定。
卅日移:情节严重追责追刑
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拒不腾退涉案房屋、土地的,执行人员在腾退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虛假诉讼等抗拒执行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席记者 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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