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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 萧山六旬男子突然多了个9岁儿子!情人上门要100万抚养费……

萧山日报 2022-05-1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萧山司法 Author 萧山司法

家住城区的老王今年刚满60岁,最近碰上一件烦心事。几天前,他以前的情人带着一个9岁的男孩,上门来问他要100万元的抚养费。女方说,这个男孩就是他的儿子。


话说十几年前,老王在乡下老家办有一个小厂,经营状况还过得去。老王平日里对员工小李颇为照顾,一来二去两人竟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小李眼看老王并无离婚之意,一气之下就辞职远走他乡。谁知离开没多久,小李就发现自己已有身孕,也告诉了老王。老王让她把孩子打掉,小李却没听老王,把孩子生了下来。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小李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于是便有了携子向老王讨要抚养费的一幕。


此事因老王和小李婚外情所致,如果男孩确系老王和小李所生,这个男孩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现实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确实是个难题。


有人认为小李介入他人家庭,咎由自取,应当由其独自抚养孩子;但也有人说事情起因虽不道德,但孩子是无辜的,应当给予正常的生活条件。


那么,老王有义务付抚养费吗?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的沈佩杰律师分析说,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一

从法律上来讲,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生父母同样是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的。因此老王应当承担抚养义务,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由于孩子尚未成年,小李是直接的抚养人和监护人,老王应当将抚养费支付给小李。


第二

小李向老王讨要抚养费100万,这个金额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并不适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时间上来说,应当从其出生一直抚养到其十八周岁成年为止。本案中,非婚生子女已经年满9岁,那么小李能够向老王主张的抚养费是从出生到9岁期间的抚养费。至于今后的抚养费,将会是逐步产生的,且老王的经济条件无法一次性支付。故小李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无法一次性向老王索取。


同时,根据司法实践情况,抚养费能否按照个人收入的20%到30%支付,是因人而异的。一般法院判决一个子女的抚养费大多在每月1000到2000元之间。照此计算,小李提出儿子9年的抚养费在20万元比较适当。

律师提醒

1.非婚生子的行为极不可取。非婚生子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出生后,其户籍、就学、就业和生活上均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


2.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作为生父母应当负起相应的责任,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要把自己过错的后果加诸于下一代。


3.应当尽早妥善安排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继承问题,尽早立好遗嘱,避免发生继承纠纷。


(来源:萧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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