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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绕城范围内要“禁摩”了?政府部门已在研究相关措施!

萧山日报 2022-05-18

近日,网友“轩尼诗”向萧山网络问政平台询问:有摩托车驾照,萧山能否购买电动摩托车上机动车黄牌?如果能,是否跟摩托车上牌流程一样?



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回复:


考虑到目前交通环境的压力,以及亚运会召开时的复杂交通安全形势,政府部门已在研究出台绕城范围内“禁摩”相关措施


为防止部分市民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待“禁摩”相关规定出台后,该类车辆上牌按新的要求执行。



早在2017年8月,杭州就宣布主城区禁摩。


2017年8月9日,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杭州”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通行的通知》(杭政函〔2017〕98号)。该通知明确,即日起,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各类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通行


来看看杭州主城区的“禁摩令”。

1.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持有登记地址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号牌的其他各类摩托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2.禁止各类人力三轮车通行。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持有登记地址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的行驶证以及号牌的其他各类人力三轮车允许通行。


3.加强路面管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路面管理,在一、二级交警执勤岗位实施常态严管;结合“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利用“城市数据大脑”视频自动报警功能和监控科技设备手段,对违法上路的摩托车、人力三轮车依法严管严处。


4.严格依法处罚。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人力三轮车,依法扣留车辆;对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对驾驶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本市范围内禁止燃油助力车通行。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


主城区“禁摩”的处罚标准如下:

1.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摩托车:外围入城道路均设置有禁止摩托车驶入的区域标志,发现违反禁行通行规定的各类摩托车,一律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对同时具有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


驾驶人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对驾驶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人力三轮车:驾驶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50元罚款。具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具体情形依法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综合萧山网络问政、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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