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新版酒店防控指引政策:不得拒绝健康码异常人员入住酒店
7月18日,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的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酒店防控指引》(第二十版)在市疾控中心官网发布。指引明确,为防止北京健康宝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将疫情风险传播扩散至社会,酒店作为有住宿功能的特殊的公共场所,不得拒绝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进入和入住。
部分内容如下↓
一、履行酒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酒店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酒店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及时妥善处置。
制定应急预案。依据市复工复产防控组制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建议》和北京市疫情防控与安全应急有关规定,制定《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并组织开展演练。
设置防疫督导员。酒店应设置防疫督导员,防疫督导员佩戴明显标识,负责对酒店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酒店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通告,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到位。建立酒店全口径员工基础信息台账,酒店全口径员工含各类小时工、短工、临时工、实习生、外聘、外包、劳务派遣、保安、保洁、保障人员以及对外合作出租经营区域的员工等。
扫码查验到位。要严格履行扫码查验“四方责任”。酒店应安排专人值守,对所有进入酒店人员(含已入住人员、长包房人员和酒店全口径员工),逐人测温、扫码验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酒店入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严格落实酒店“一址一码、不能多址同码”。
对于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宝扫码验码的、体温异常的(发热的)、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禁止进入和入住酒店。
不得拒绝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进入和入住酒店。为防止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将疫情风险传播扩散至社会,根据首都疫情防控需要,酒店作为有住宿功能特殊的公共场所,不得拒绝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进入酒店和入住酒店。
设置临时安置客房。酒店应优先在一层或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临时安置客房。对新申请入住人员和已入住人员北京健康宝出现红码、黄码或弹窗限制等健康码异常情况的,酒店应迅速将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安排在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或将其现住的客房作为临时安置客房(有条件的,临时安置客房区域应与其他正常入住客房区域适当分开),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足不出屋(门)。临时安置客房产生的垃圾按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处理。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酒店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环境通风、消毒消杀、设立临时安置客房、备齐备足防疫物资、掌握入住人员(含长包房人员)健康状况和每日健康宝状态(每日健康码为绿码或异常)、全口径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与健康监测、全口径员工全员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接种、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含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建立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报备制度(准确掌握记录全口径员工出京和返京时间、出京去过的城市等信息)等系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文化执法、文旅部门检查人员在督查检查中发现酒店扫码查验“四方责任”落实不力,酒店存在入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视情给予责令整改、公开通报。一周内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责令整改、公开通报的,或者未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致使健康码异常、核酸证明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的,视情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未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造成健康码异常、核酸证明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引发疫情或者严重影响流调排查的,责令酒店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查处。
限流措施到位。酒店公共区、工作区、餐厅等区域要科学控制人流密度,保持人员安全距离。
防疫规范培训到位。加强酒店员工岗前培训,所有上岗员工需经过岗前防疫规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酒店员工须了解掌握和严格遵守防疫培训内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员工个人防护到位。1.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2.全口径从业人员应做到“应接尽接”,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全程接种六个月以上的,应完成加强免疫接种)。3.全口径从业人员应做到“应检尽检”。
健全常态化核酸筛查机制。酒店要提醒督促其全口径员工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提醒督促其严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天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人员抵京后要“三天两检”等);
严格员工离京报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酒店员工离京报备制度,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含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酒店并按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抵京后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不承办”原则,全市酒店不承办婚宴、生日宴、团体宴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全市酒店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核心区酒店继续暂停承办会展、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政策调整的,另行通知)。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入境未满10天的人员(澳门方向除外)不得在酒店参加会议、培训;所有在酒店参加会议、培训的人员须测温、扫码验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酒店承办的会议、培训,有来京人员参加的,人员闭环管理。
酒店内餐饮服务。酒店内餐饮经营单位须遵守《餐饮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保持合理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
备齐备足防疫物资。按照统一规范备齐备足各项防疫物资,并及时更新物资储备,确保不超使用有效期;酒店要安排好防疫专项资金,满足测温、扫码验码、常态化疫情防控、设备更新等各项防疫需求,补足防疫短板。要为员工配备口罩(含N95或KN95口罩)、一次性手套、工作服(防护服)、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消毒洗手液、消毒水和酒精等消毒用品。
落实大数据风险人员排查责任。酒店要快严准实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市公安局大数据专班每日推送的入住涉疫风险人员的排查落位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应急信息报送。酒店发生新冠病毒感染者后,须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属地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意见,配合做好酒店封控、流行病学调查、入住客人安抚、密接和次密接转运隔离等相关工作,并在第一次报告情况后4小时内向属地区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加强对规范戴口罩情况巡查。酒店要及时提醒劝诫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含已入住人员、长包房人员和酒店全口径员工)在酒店公共区和工作区除进食喝水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加强宣传引导。酒店要在公共空间、重点场所、密闭空间等区域明显位置,张贴、放置疫情防控提示语、海报和相关标志,推送疫情防控提示。定期对员工、入住客人、进出酒店人员、合作服务商等进行疫情防控提示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二、分类排查涉疫风险人员
对安排在酒店临时安置客房内健康码异常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由酒店承担涉疫风险核查主体责任,在分类排查处置未完成前,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要严格单人单间、足不出屋(门)。属地街乡镇以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临时安置客房内健康码异常的涉疫风险人员足不出屋(门)。
酒店负责对涉疫风险人员进行核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员工应做好个人防护,戴N95或K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保持2米以上距离。
健康码异常的新申请入住和已入住涉疫风险人员违规离开临时安置客房导致风险外溢和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酒店和涉疫风险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场所消杀通风到位。1)密闭场所通风。在酒店办公场所电梯、地下室等相对封闭空间,要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控制人群密度,避免交叉感染,并按照市疾控中心《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自我监测采样工作要点指引(第二版)》有关规定做好环境监测工作。2)公共区、工作区消毒。要按规定对公共区、工作区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杀,加大对公共卫生间、电梯(特别是电梯按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频繁使用触摸等重点部位消毒消杀的频次,认真做好消毒和检查记录,对新入住客人行李在入店之前进行消毒。在电梯间设置免洗消毒液、酒精和纸巾等物品。涉及专业消杀、空调消毒等具体工作,遵照专业部门的防控指引执行。3)涉疫风险人员停留场所消毒消杀。对所有健康宝红码、黄码及其他需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的涉疫风险人员居住过的酒店房间、停留过的场所等,均需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消毒消杀。酒店在进行消毒消杀工作中要做好各个区域的消毒消杀工作记录,消毒消杀作业完成后需注意及时清洁,避免消毒剂残留。
统筹安排环境监测。根据市场防疫工作组《关于加强部分重点业态生产经营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要落实对辖区酒店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主体责任,酒店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全覆盖频次不多于30日,每家酒店较高风险点位检测不少于20件。酒店每月要向属地文旅局上报区政府对其常态化环境核酸检测的情况。
监控设备维护。为给流调人员提供酒店发生疫情后快速溯源的高清、完整视频资料,酒店应全面检查公共区域监控设备的运转情况和覆盖区域缺失情况,对监控设备非正常运转的,须立即修复正常,对主要公共区域缺失的监控设备须及时补充,对关键公共区域的非高清探头须及时更换。
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酒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要求,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垃圾桶,垃圾桶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规定,并保持垃圾桶完好和整洁美观;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垃圾分类收运合同,生活垃圾不得混装混运。对酒店出现人、物、环境任一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客房,其布草按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处理。对于承担集中医学隔离观察任务和防疫特殊服务保障任务的酒店,要按照相应工作要求做好垃圾处理清运,防范垃圾成为传播源。
本防控指引适用于全市各类酒店(集中隔离酒店、居店隔离酒店除外)。
扫码阅读防控指引全文↓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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